《鄭成思知識產權文集》按內容方向分為《基本理論卷》《版權及鄰接權卷(一)(二)》《專利和技術轉讓卷》《商標和反不正當競爭卷》《國際公約與外國法卷(一)(二)》《治學卷》,共六卷八冊,保持了鄭成思著作的原貌,并在相關論述中間加以注解,卷末作關鍵詞索引。本卷收錄了被譽為“中國知識產權之父”的鄭成思先生歷時幾十多年創(chuàng)作完成版權法專著和論文,全面系統(tǒng)地展現(xiàn)了中國和世界其他主要國家的版權法律制度。內容涵蓋版權法基本理論和版權保護實務、有關重要國際公約以及國際國內經典案例。書中諸多重大理論問題的討論,如“版權”和“著作權”之爭、對于“思想表達”還是“內容形式”的劃分,精神權利窮竭或限制理論,以及民間文學藝術保護和網絡版權保護等,有相當一部分至今仍在啟發(fā)著版權界進一步研究與爭論,而另一些已轉化為立法和司法實踐,成為知識產權法發(fā)展史上不朽的見證。
導 讀——斫取青光寫楚辭 揚雄秋室無俗聲
鄭成思教授是在中國乃至世界知識產權界享有卓越聲譽的法學家,對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和發(fā)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其經典著作和人格魅力對幾代中國知識產權的實踐者和研究者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由鄭成思教授家人、好友和學生精心編輯的《鄭成思知識產權文集》已經順利付梓,并將由知識產權出版社出版發(fā)行,這無疑是知識產權界的一件盛事。
《鄭成思知識產權文集》的出版,不僅是作為對鄭成思教授的深切紀念,更是樹立了中國知識產權研究的一座豐碑。其中,《鄭成思知識產權文集·版權及鄰接權卷》共兩冊,全面收錄了鄭成思教授在版權領域的經典著作,主要包括《版權法》(修訂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 年版)、《計算機、軟件與數(shù)據(jù)的法律保護》(法律出版社,1987 年版)、《信息、新型技術與知識產權》(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6 年版)以及53 篇論文。
本書收錄的許多作品(尤其是《版權法》一書),早被公認為中國版權研究的奠基之作。《版權法》的創(chuàng)作始于20 世紀70 年代末,歷時十年之久,鄭成思教授自己戲稱“十年磨一見”。那時,中國的法學研究百廢待興,研究資料和法律實踐極度匱乏,身處網絡時代的青年學者如今可能無法想象;僅有的一些法學教材,受研究條件所限,往往是由概念到理論,枯燥費解,難以付諸實踐。但鄭成思教授的《版權法》卻似一縷春風,帶給讀者耳目一新的學習體驗。該書旁征博引,洞見迭出,不僅詳細論述了各國先進版權制度,而且包含了大量具體生動的判例(令人難忘的“戲劇臉譜與臨時復制”),妙趣橫生的比喻(“已是懸崖百丈冰”的詩句與思想表達二分法),翔實豐富的史料(有誰記得歐洲第一件雕版印刷品上印的是什么)!栋鏅喾ā芬唤泦柺溃⒖淌艿椒▽W界的廣泛贊譽,成為眾多版權學者的必備書,至今26 載(修訂本至今19 載),仍有大量讀者向書店和出版社求購。當美國人談起GOLDSTEINON COPYRIGHT 或NIMMER ON COPYRIGHT, 英國人談起COPINGER & SKONE ON COPYRIGHT ,中國人可以自豪地談起《鄭成思知識產權文集》,尤其是其中長達七百多頁的《版權法》。而與國外經典作品相比,更令人驚異的是,《版權法》成書之際,中國甚至尚未頒布任何系統(tǒng)的版權立法。
鄭成思教授不僅是中國版權制度的奠基人之一,近30 年以來更是一直奮斗在版權研究的最前沿,始終堅持不偷懶,不灰心,不唯上,只唯真。人們不會忘記,在這一段中國版權發(fā)展史中,鄭成思教授幾乎倡導和參與了所有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的探討。他的諸多研究成果,有相當一部分至今仍在啟發(fā)著版權界的進一步研究與爭論,而另一些已經轉化為立法和司法實踐。本卷無異于最忠實的歷史見證:從20 世紀80 年代初版權立法與否的爭議,到20 世紀80 年代末的“版權”和“著作權”之爭;從20 世紀90 年代初對于“思想/ 表達”還是“內容/ 形式”的劃分,精神權利是否可以窮竭或限制的探討,以及對世界貿易組織TRIPS 協(xié)議的深入研究,到20 世紀90 年代末的權利沖突和侵犯版權無過錯責任的討論,對民間文學藝術保護和網絡版權保護的積極倡導。21 世紀以來,他更積極投身到知識產權法典化和知識產權戰(zhàn)略等重大課題中。在這數(shù)十年間,鄭成思教授的學術著作層出不窮,毫無間斷,浩如星海般地灑落在各種學術書刊雜志中。如果沒有《鄭成思知識產權文集》編委的辛苦努力,想要盡量收全鄭成思教授各類作品的讀者,就只能“望洋興嘆”了。
鄭成思教授不僅對中國知識產權事業(yè)的發(fā)展功不可沒,更為中國知識產權界贏得了國際聲譽。鄭成思教授通過其英文著作,成為最早的(且至今最系統(tǒng)的)將中國知識產權發(fā)展全面介紹到西方國家的作者之一,但他的國際聲望絕不局限于中西法學交流的窗口。
鄭成思教授與澳大利亞學者彭道頓教授(MICHAEL PENDLETON)于20 世紀80 年代中期提出了極富前瞻性的“信息產權”理論,由牛津出版的《歐洲知識產權評論》(EUROPEAN INTELLECTUALPROERPTY REVIEW)重點推薦,在西方讀者中產生了巨大反響,而美國學者對于類似課題的研究成果到20 世紀90 年代之后才陸續(xù)問世。同時,鄭成思教授對于20 世紀80 年代困擾許多國家的計算機程序保護問題,提出了獨特的“工業(yè)版權”理論。雖然在美國出于自身經濟利益的干涉之下,TRIPS 協(xié)議最終將計算機程序作為文字作品保護,“工業(yè)版權”理論仍在歐盟數(shù)據(jù)庫保護的相關指令中體現(xiàn)出巨大的指導意義。上述重要理論的中文本最初發(fā)表于《計算機、軟件與數(shù)據(jù)的法律保護》和《信息、新型技術與知識產權》兩本著作中,同時被收錄于本卷。
對于《鄭成思知識產權文集》的廣大讀者來說,唯一可能的遺憾就是我們再也無法向這本優(yōu)秀著作的作者當面請教了,鄭成思教授積勞成疾,于2006 年的教師節(jié)永遠地離開了我們。筆者至今仍常常感慨,鄭成思教授的著作與思想,就像一個內容博大精深但卻永不再更新的網站,站長最后登錄日期永遠停留在十年之前的秋天,令人不禁扼腕。筆者想說《鄭成思知識產權文集》在許多方面也許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但筆者在內心深處知道,“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絕不是鄭成思教授的期許。手捧厚重的《鄭成思知識產權文集》,想象著在我們身邊,曾經生活過這樣一位在惡劣物質條件之下默默耕耘的學者,這樣一位在知識產權荒野中披荊斬棘的智者,這樣一位身形消瘦但人格無比堅毅的長者,中國知識產權事業(yè)應當大有希望,中國法學事業(yè)應當大有希望。正如鄭成思教授時常引用唐朝詩人李賀的名句,“家住錢塘東復東”,中國的法治建設還有很多路要走,中國的后輩學者當自強!
鄭成思(1944-2006),著名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1944年出生于昆明,1967畢業(yè)于北京政法學院法律系,1979年開始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工作。參加了我國版權法、民法典等法律的起草,著作權法、專利法和商標法等法律的各次修訂。參加過反不正當競爭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民間文學保護條例、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起草、制定。曾任第九屆、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被譽為“中國知識產權*一人”。鄭成思生前故交、同事和學生們組織了《鄭成思知識產權文集》編委會進行編纂。
著 作
《版權法(修訂版)》
緒論
第一節(jié)版權的起源與我國古代的版權保護
第二節(jié)印刷術在歐洲的發(fā)展與版權法的產生
第三節(jié)復制、傳播技術的發(fā)展與現(xiàn)代版權
第一篇 通論
第一章版權主體與客體
第一節(jié)中國古代是否保護過真正的“版權主體”
第二節(jié)版權人與作者—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的版權主體
第三節(jié)法人能否是精神權利主體
第四節(jié)版權的客體、載體與權利
第五節(jié)版權保護什么—形式還是內容
第六節(jié)鄰接權的主體與客體
第七節(jié)工業(yè)版權的主體與客體
第二章版權的獲得
第一節(jié)依法自動產生
第二節(jié)版權公約與作品獲得版權的條件
第三節(jié)“固定要求”與版權的獲得
第四節(jié)作品(或產品)上加注標記與版權獲得
第五節(jié)不同性質的各種版權登記制度
第三章作品享有版權的認定與侵權認定
第一節(jié)從受保護客體分析
第二節(jié)從作者的精神權利內容分析
第三節(jié)從版權的經濟權利內容分析
第四章侵權糾紛與版權訴訟
第一節(jié)侵犯版權的行為綜述
第二節(jié)過錯責任與無過錯責任
第三節(jié)我國法律中侵權責任的歸類
第四節(jié)侵權糾紛的解決途徑
第五節(jié)版權訴訟中的辯護依據(jù)
第六節(jié)版權訴訟中的被告及原告須知
第五章版權的歸屬與轉讓
第一節(jié)作者精神權利的歸屬與轉移
第二節(jié)版權的歸屬
第三節(jié)版權的轉讓
第四節(jié)版權的使用許可
第五節(jié)我國著作權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六節(jié)版權公約為強制許可提供的優(yōu)惠
第七節(jié)版權合同與合同法
第二編 版權案例與評析
第六章認定為“不構成侵犯版權”的案例
第七章認定與排除“合理使用”的案例
第八章確認侵權的案例
第九章與其他權利相交叉的版權案例
第十章國際版權糾紛的案例
第十一章其他案例
著 作
《計算機、軟件與數(shù)據(jù)的法律保護》
第一章電子計算機與法律
第二章電子計算機領域可受保護的對象
第三章保護電子計算機、軟件及數(shù)據(jù)的主要法律領域
第四章有關法律保護的各種建議
第五章一些國家和地區(qū)的現(xiàn)行法律;現(xiàn)有的國際公約
第六章電子計算機合同
第七章有關法律的發(fā)展趨勢及設想
《信息、新型技術與知識產權 》
第一篇有形產權與知識產權
第一章羅馬法、英美法與法國民法中的有形產權與知識產權
第二章知識產權與有形產權地位的轉化
第二篇信息、新技術與知識產權領域的變革
第三章專利審查制度的統(tǒng)一趨向
第四章鼓勵新技術開發(fā)與應用的新法規(guī)
第五章生物工程與微生物專利及植物新品種的保護
第六章技術秘密及其保護方式的新發(fā)展
第七章實用新型與外觀 設計領域中的變化
第八章計算機的發(fā)展在知識產權領域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復印、錄制技術的發(fā)展與版權法的變革
第十章廣播衛(wèi)星與廣播電纜引起的版權問題
第十一章新技術在知識產權法領域的直接應用
第三篇新技術革命與知識產權國際保護中的新動向
第十二章新技術革命對現(xiàn)有公約的影響
第十三章新技術革命與技術轉讓的國際合作
第十四章《計算機軟件保護條約》草案
結 束 語
論 文
英國修訂版權法的綠皮書評介
談談英國版權法
版權法與商品的自由流通
巧合、抄襲與版權法
西方版權法中的一個動態(tài)及其說明的問題
第一部跨國版權法
計算機軟件的法律保護問題
聯(lián)合國兩組織關于計算機版權問題的建議
論我國的全面版權立法
工業(yè)產權、版權與邊緣保護法
試論計算機軟件法律保護及其發(fā)展趨向
中外的印刷出版與版權概念的沿革
國際信息產權與我國版權法
作品、著作物與版權
工業(yè)版權與工業(yè)版權法
作者權、著作權與版權
版權法頒布前的一項重要工作
“著作權”與“版權”在中外都是同義語
有關作者精神權利的幾個理論問題
著作權法的現(xiàn)代化、國際化與中國特色
著作權法實施前應當明確的若干問題
美術作品版權的特殊問題
版權國際公約與我國有關法律
“形式”“內容”與版權保護范圍
我國參加版權公約之后的幾個問題
版權國際公約與外國作品的使用
兩個主要版權公約與版權的國際保護
廣播電視節(jié)目表的版權問題
版權國際保護與中國國內法
有關我國著作權法的若干問題
兩個版權公約對發(fā)展中國家使用作品的優(yōu)惠
伯爾尼公約與我國著作權法的權利限制
版權法與國際法
伯爾尼公約與我國著作權法中的精神權利
從版權公約成員國的現(xiàn)狀談起
國際版權條約與中國的實施規(guī)定
中國臺灣的“關系條例”與大陸作者在臺的版權問題
翻譯出版外國作品的法律問題
關貿總協(xié)定與海峽兩岸版權關系
著作權法在中國
中國著作權法對計算機程序的保護
版權的有限期轉讓與作者向協(xié)會授權的形式
版權的國際保護
“武松打虎圖”法院判決及行政裁決引發(fā)的思考
兩個新版權條約及其對中國的影響
從“修改權”說到“版權頁”
我國的著作權法修正案淺議
運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進信息網絡健康發(fā)展
信息傳播與版權歷史
個人信息保護立法
—市場信息安全與信用制度的前
對《知識財產權解析》一文中有關“信息”概念的意見
網絡盜版與“利益平衡”
圖書館、網絡服務商、網絡盜版與“利益平衡”
—中國社科院七位學者維權實踐的理論貢獻
學術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