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一本駁斥法學中反理論傾向的論戰(zhàn)性著作。書中的想法是在我于2005年6月3日在弗里德里希·亞歷山大·埃爾朗根-紐倫堡大學所發(fā)表的就職演講的基礎上形成的,這次演講的題目為這在理論上可能是正確的……:論法理論思考的實踐作用。我在許多地方都對文本進行了補充和補強論證。雖然這并沒有增加文本的優(yōu)雅與流暢,卻但愿能增加其厚重與說服力。為了不從根本上改變演講的風格,我將很多內(nèi)容放在了半明半暗的腳注中來處理,所以它們起到的不止是證明正文出處的作用。由此,對于人名、證明和細節(jié)并不感冒的讀者也可以在閱讀時不受其擾。盡管不得不承認很多腳注確實十分龐雜,但有很多內(nèi)容依然是作了簡單化處理的,大量的例子并沒有被采納,許多討論也只是被簡略地提及。這是因為,這種打斷正文的方式雖然有利于基礎學科的研究,但卻不應當喪失其作為既言簡意賅又切中肯綮的論戰(zhàn)性著作的性質(zhì)。
我要特別感謝莫爾·西貝克出版社(Verlag Mohr Siebeck)慷慨出版本書。
馬蒂亞斯·耶施泰特
2005年10月于烏滕羅伊特
叢書總序·001
中文版序·004
前言·006
《法理論有什么用?》導讀 / 雷磊·001
Ⅰ被質(zhì)疑的理論:理論越位了么?·036
1理論在教學中無價值·036
2反理論的傾向:多聲部的合奏·039
a)實用主義者的聲音:理論重要嗎?·039
b)現(xiàn)實主義者的聲音:作為理論重復的司法實證主義·041
c)理論虛無主義者的聲音:作為科學的法學的無價值性·042
d)理論逃逸者的聲音:沒有人能容忍被活體解剖·043
e)無政府主義者的聲音:反對方法!怎么著都行!·044
f)啟蒙者的聲音:說的不做,做的不說·046
g)美學家的聲音:無論裁判與藝術(shù)如何結(jié)合,都始終不得要領·049
h)拒絕反思者的聲音:自我觀察是一種病癥·051
3理論是我們的宿命!懷疑論而非對理論的懷疑·052
Ⅱ法學(中)的理論-實踐問題·056
1位于實踐科學與精神科學之間的法學·056
2理論的雙重概念:觀察者的理論與參與者的理論·057
3實踐的雙重概念:法律制定的實踐與法律適用的實踐·059
Ⅲ作為法律(學)之固有法則理論的法理論·070
1法律(學)之固有法則作為法理論的鵠的·070
2法的固有法則與法律科學的固有法則·074
3法的獨立地位與固有法則·077
4法律科學的獨立地位與固有法則·082
5實踐的理論與服務于實踐的理論·084
a)實證主義的路徑:反對法律道德主義 ·085
b)規(guī)范主義的路徑:反對法律自然主義·087
Ⅳ法律(學)之諸固有法則的融合(混淆)·090
1脫離法律獲取理論的方法論與教義學·090
2模棱兩可情形中的法律(學)固有法則·093
a)法律獲取的創(chuàng)造性·094
b)法的拘束性·101
c)法隨時間的可變性·105
3整體解釋理論:法律創(chuàng)設的位置在哪里?·108
4教義學能動主義的自我理解:作為法源的教義學?·115
5法律獲取、法律方法與法源學說的關(guān)聯(lián)·120
Ⅴ服務于法律科學與法之固有法則的法理論·122
1對法律科學之固有法則的保護機制·123
a)作為邊防哨學科的法理論·123
b)作為法律解剖學的法理論·129
2對法之固有法則的保護機制·132
a)通過語境化的相對化·133
b)對法的偶然性的保護·136
c)體系懷疑論·138
d)邏輯的界限·141
e)反對教義學的自我授權(quán)·142
f)通過理論的理論祛魅·143
Ⅵ二分式法律獲取理論的人類學困境:同一個人的多元角色·147
Ⅶ服務于法實踐的法理論:基礎研究的彎道效益·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