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此走上了文學史學的路”
胡適最初入美國康乃爾大學攻讀農(nóng)科。當時美國的農(nóng)科是不收學費的,胡適覺得這樣可以節(jié)省一部分由清政府提供的官費,寄回老家績溪補助生活拮據(jù)的母親。
一開始他學習還是很努力的,也夢想將來做個農(nóng)業(yè)科學家,以農(nóng)報國。在課堂上學了三個星期后,接到實驗系主任的實習通知,胡適去報到時實驗系主任問他:
“你有什么農(nóng)場經(jīng)驗?”
胡適老老實實回答說:“我不是種田的!
主任有些疑惑:“你作什么呢?”
胡適臉上一副誠懇的樣子:“我沒有做什么,我要虛心學習,請先生教我。”
主任又問道:“你洗過馬沒有?你先去洗馬!
胡適解釋說:“我們中國種田,是用牛不是用馬!
主任搖搖頭:“不行!”
在美國學習當然得遵照美國學校的規(guī)定。于是胡適就跟著實驗系主任洗馬了,往往是主任洗一半,胡適照葫蘆畫瓢洗另一半。洗完了馬學套車,也往往是主任套一半,胡適學著套一半。如此這般實習了一個星期,胡適覺得還挺好玩的。接著一個星期是為包谷(即玉米)選種,一共有一百多種,要一粒粒挑,一顆顆選,一個星期下來胡適的兩手都起了泡,不過他忍耐著,終于堅持到實習完畢。第一個學期,他的各門功課的成績都在八十五分以上。第二年依然如此,胡適為了多得學分,又按照學校的規(guī)定增選了一門果樹學。起初是在果田里剪樹(枝)、接種、澆水、捉蟲……干的全是果農(nóng)的活,為時一個星期。第二個星期轉(zhuǎn)入課堂教學,其中一項是蘋果分類,一張桌子上放置了三十個不同種類的蘋果,給每個學生一把小刀、一本蘋果分類冊,讓學生們根據(jù)每個蘋果的長短大小、果皮的顏色、開花孔的深淺,對照蘋果分類冊分別辨明屬于哪一種類別。那時美國的蘋果有四百多類品種,美國的學生大多是農(nóng)家子弟,平日對蘋果就很了解,所以只需在蘋果分類冊上查對學名,不大一會兒工夫便可分類完畢,填表交卷。更有甚者將幾個蘋果偷偷塞進口袋里揚長而去,三三兩兩享受蘋果的美味。胡適可苦了,他需要一個一個的鑒別,花了兩個半小時才將二十個蘋果分類,而且大部分還分錯了。另一位姓郭的中國留學生和胡適的情況差不多。
胡適甭提有多懊喪了。晚上他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心想:“我花了兩小時半的時間,究竟是在干什么?中國連蘋果種子都沒有,我學它有什么用處?自己的性情又不相近,干嘛學農(nóng)科?……”
于是他決定放棄已經(jīng)學了一年半時間的農(nóng)科,改學文科,并為此犧牲了兩年的官費。以后又轉(zhuǎn)入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師從實驗主義哲學家杜威攻讀哲學。在人生的關(guān)鍵時刻,胡適把握住了自己未來的命運,“從此走上了文學史學的路”,終于成為了中國首屈一指、學貫中西的大學者,在世界上也享有很高的聲譽。以后胡適經(jīng)常舉自己的例子,告誡青年學生要以本人的興趣和稟賦作為選擇科系的標準,說“求學選科比娶太太更重要”──這雖然是一句半開玩笑的話,卻也是至理名言。
2.“偷聽,正式聽,都是我的學生”
初期北大校址挨著皇宮紫禁城北,在景山東街馬神廟一帶。由于校舍有限,文理本科全集中在馬神廟的“四公主府”,后來在沙灘蓋了一座紅樓,作為第一院院址。
那時北大是開放的,老師上課,本校本門(系)的學生可以聽,外校外系的學生也可以聽,甚至社會青年也都可以來聽。后一類人謂之曰“偷聽”。唯一不同的是本科生學校以后會發(fā)給肄業(yè)或畢業(yè)文憑,沒有注冊的“偷聽”生學校不會給予任何憑證。響當當?shù)谋贝螽厴I(yè)文憑容易找到理想的工作,混一碗好飯吃;沒有憑證的“偷聽”生則對不起──自己想辦法謀生好了……
盡管如此,青年人渴求知識的欲望是阻擋不住的,到北大來“偷聽”的人還是很不少,尤其當胡適這樣的名教授講課的時候,“偷聽”生更是多乎哉,真多也!
走到課堂里,找個位子坐下來。沒有任何人干涉──學校不管,老師也不問。
中國最高學府北大,是向社會青年敞開校門的大學。這有些像是孔夫子的“有教無類”,許多青年人從中得益良多,而那些來“偷聽”的外地青年可以說是最早的“北漂一族”。
胡適有一次上課時,先拿出一張紙來對聽講的滿教室的青年人說:“你們誰是偷聽的?請給我留下個名字!
“偷聽”的人頓時緊張起來,以為胡適是要按名把他們一個一個趕出教室。胡適笑容可掬,態(tài)度溫和地接著說道:
“沒有關(guān)系,偷聽,正式聽,都是我的學生,我愿意知道一下我的學生的名字!
來偷聽的青年們見胡適對他們一視同仁,把他們都看作是“我的學生”,個個心里都異常感動,一一在胡適的那張紙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說真的,他們都巴不得胡適老師能記住他們的名字!
說實話,這些來“偷聽”的社會青年都是真想讀書的人,所以聽講特別專心、認真。他們和一般學生相比又多少有一定的社會經(jīng)驗,對于文史一類的課程往往理解得更深!罢缴蝗缗月犐,旁聽生不如偷聽生”,是那時流行且被公認的說法。
作為著名教授和著名教育家,胡適桃李滿天下,除了聽過他講課的正式生以外,旁聽和“偷聽”生還不知有多少。其數(shù)量肯定超過“弟子三千”的孔夫子,也有人說胡適是“現(xiàn)代中國的孔夫子”。
3.三十夜大月亮念七歲老新郎”
胡適從美國留學回來后,應蔡元培聘請在北大任教。半年之后,即一九一七年寒假,便回到故鄉(xiāng)績溪與江冬秀完婚。
早在一九〇四年胡適離開績溪去上海求學時,就由母親做主,與比他大一歲的江冬秀訂婚。江冬秀是旌德江村人,旌德離績溪很近,這門婚約是由胡適一位執(zhí)教私塾的本家叔父介紹的,江冬秀的母親到胡家相親時見過,十分滿意。馮順弟也想早些為兒子定下婚事,以了卻做人母的一樁心愿,并告慰亡夫的在天之靈,所以便在送胡適到上海讀書之際與江冬秀的母親共同替兒女定了親,并許以待胡適成年后完婚。那一年胡適才十四歲,少不更事,情竇未開;江冬秀纏著一雙小小的腳,又認不了幾個字,可以說是一位典型的農(nóng)村姑娘。現(xiàn)在有些書里常常不無戲謔地稱她為“小腳村姑”。
婚禮定在十二月三十日,舊歷十一月十七日,胡適生日的那一天舉行。他親自撰寫了大紅喜聯(lián):“三十夜大月亮念七歲老新郎”(是年胡適虛歲二十七)。胡適畢竟是新派人物,他帶頭示范,“文明結(jié)婚”,一不請算命先生擇定吉日,二不拜天地,三改舊日叩頭為鞠躬,想要以此來改變一下鄉(xiāng)間舊式的結(jié)婚陋習。但為了討母親喜歡,婚禮辦得相當熱鬧,賓客來得很多。胡適身著西服革履,儼然是一位留學美國的洋博士、最高學府北京大學的海歸教授。江冬秀也不像過去的新娘子那樣一身通紅,她穿的是胡適在北京為她定做的短褂和黑緞繡花裙子,這多少有些“咸與維新”的味道。伴娘是一位十五歲活潑健康的女孩──曹佩英,又叫誠英,她是胡適三嫂的妹妹,管胡適叫“穈哥”。鞭炮聲噼噼啪啪。當胡適偕冬秀依照新式禮儀向老母三鞠躬時,馮順弟樂得合不上嘴:多年來懸在她老人家心里的一塊石頭終于落地了!……
是夜新派教授與小腳村姑雙雙攜手入洞房:生米煮成了熟飯。
歲末年初,胡適在家中住了將近一個月。照新式的說法,這是他和冬秀的蜜月。胡適高興之際寫了好幾首《新婚雜詩》,其中有詩句云:“十三年沒見面的相思,于今完結(jié)。”“燈前絮語,全不管天上月圓月缺!
胡適一個人回到了北京,諸多朋友同事向他賀喜,胡適請了兩次客以表答謝。半年之后把冬秀接來同住,一個新派教授和一位小腳村姑就這樣過起日子來了,胡適在寫給母親的信中敘說道:“自冬秀來后,不曾有一夜在半夜后就寢。冬秀說她奉了母命,不許我晏睡。我要坐遲了,她就像一個蚊蟲來纏著我,討厭得很!”這些話讓外人聽了真有些忍俊不禁。
他們夫妻兩個人的距離之大,差異之懸殊,那是顯而易見的,有些人恭維胡適“不背舊婚約,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也有人將新派教授和小腳村姑的結(jié)合視為“民國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但很多人認為他們兩個很不般配,江冬秀遠遠配不上胡適之。還有傳說陳獨秀曾力勸胡適離婚,甚至拍桌罵胡適,但胡適終究不肯。胡適本人對這個“傳說”予以否認,不過他在日記中記載了同商務印書館老板高夢旦的一次談話,很能說明他對這件婚事的態(tài)度。
高夢旦說:“這是一件大犧牲。”
胡適說:“我生平做的事,沒有一件比這件事最討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犧牲?”
高夢旦問:“何以最討便宜?”
胡適回答道:“當初我并不曾準備什么犧牲,我不過心里不忍傷幾個人的心罷了。假如我那時忍心毀約,使這幾個人終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責備,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難受。其實我家庭里并沒有什么大過不去的地方。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會上對于此事的過分贊許;這種精神上的反應,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罵的,我也不曾求人贊許,我不過行吾心之所安罷了,而竟得這種意外的過分報酬,豈不是最便宜的事嗎?若此事可算犧牲,誰不肯犧牲呢?”
話雖如此說,但胡適在給族叔胡近仁的一封信中,卻又透露出了難以言明的隱情:“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若不為此,吾決不就此婚,此意但可為足下道,不足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吾母歡心。吾之所以極力表示閨房之愛者,亦正欲令吾母歡喜耳!焙m正是為了不傷別人的心從而使自己心安,才與江冬秀結(jié)為夫婦的,但在他的內(nèi)心深處卻埋下了不安分的種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