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修訂版)/呂世倫法學論叢》為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史“三部曲”的第一部,是作者們歷經(jīng)近40年不懈地潛心研究獲得的成果。
《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修訂版)/呂世倫法學論叢》創(chuàng)作的動機與目的,首先是以馬克思主義經(jīng)典作家法律思想武裝自己頭腦,亦欲有利于我國法學教育與法學研究人員及法律實踐工作者,不斷堅持學習和把握馬克思主義法律觀,自覺地接受馬克思主義指導,更好地為中央改革開放方針和法治中國建設服務。
《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修訂版)/呂世倫法學論叢》為國家第一批博士點研究項目,初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于1991年,修訂版出版于2001年。本次編集,在修訂版的基礎上略作調(diào)整,其他一仍其舊。
光陰荏苒,《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的出版,不覺已整整十年了。
拙作發(fā)行之后,不久便告盡。從那時起,直到于今,還不斷地有人希望得到它。由此可以知道,廣大讀者、特別是法學研究人員,對于歷史唯物主義法學的奠基者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律思想是極為關注和饒有興趣的。在作者這方面,確實將此視為一種巨大的鼓勵和褒賞。有鑒上述,經(jīng)與法律出版社的有關同志們商量,決定出版該書的修訂版。就我們主觀的想法,這也算作在新的千年、新的世紀伊始,向讀者們奉獻的一份有價值的禮品。
十年的時間證明,《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一書的內(nèi)容是較穩(wěn)定的,結構也大抵適宜。因此,在這次修訂過程中,我們不擬、也感無必要作很大的更動,其規(guī)模也盡量保持如前。修訂的具體情況是:對歐洲1848年革命時期和1871年巴黎公社運動時期的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評述,重新加以調(diào)整,有增有刪,使之更為清晰和明確,內(nèi)容亦有所充實;對馬克思《資本論》及其創(chuàng)作過程中的法律思想的部分,從頭至尾地進行了斟酌與推敲,并將資本主義信用制度和銀行法的部分,由一章縮減成一節(jié);對最后一章即恩格斯晚年歷史唯物主義通信中的法律思想,突出其法的相對獨立性的學說,并揭示它的體系,篇幅收縮較大;關于馬克思晚年人類學筆記中的法律思想、馬克思的法學方法論這兩章是新撰寫的,這一補充很重要。參加此次修訂工作的有呂世倫、公丕祥、毛信莊三人,最后由呂世倫統(tǒng)一定稿。
緒論
第一編 法學發(fā)展史上的偉大革命(1835年-1848年)
引言
第一章 馬克思恩格斯的新理性批判主義法律思想(1835年-1842年)
第二章 從新理性批判主義法學向歷史唯物主義法學過渡時期的法律思想(1842年下半年-1844年初)
第三章 歷史唯物主義法學的形成(1844年初-1846年)
第四章 歷史唯物主義法學的公開問世:《共產(chǎn)黨宣言》的發(fā)表(1846年-1848年)
第二編 歐洲1848年革命至巴黎公社前夕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發(fā)展(1848年-1871年)
引言
第五章 馬克思恩格斯論1848年德國革命中的民主法制問題
第六章 1848年法國革命的嘗試:馬克思主義關于打碎舊國家機器學說的完成和無產(chǎn)階級專政學說的進一步發(fā)展
第七章 19世紀50-60年代馬克思恩格斯在總結民族解放運動經(jīng)驗和研究國際問題時所闡述的國際法思想
第八章 第一國際時期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在同改良主義、機會主義斗爭中的發(fā)展
第三編 《資本論》及其創(chuàng)作過程中的法律思想
引言
第九章 法的關系是一種反映經(jīng)濟關系的意志關系:
第十章 資產(chǎn)階級的法的關系是怎樣建立起來的:雇傭勞動立法的前期歷史
第十一章 自由、平等和法
第十二章 法律:建立在所有權的基礎上并表現(xiàn)所有權
……
第四編 馬克思恩格斯在繼續(xù)總結無產(chǎn)階級革命經(jīng)驗、反對機會主義思潮的斗爭中深化歷史唯物主義法學(1871年-1883年)
第五編 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對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的捍衛(wèi)和發(fā)展(1883年-18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