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現(xiàn)行刑法典以意大利刑法典為藍本制定,于1937午8月5日第71號《政府公報》公布,從1937年10月15日起施行。該刑法典經(jīng)歷了70余年的不斷修證,至今仍在施行。最近一次的修正是2009年第124號法律對之所進行的修正。陳志軍編譯的《埃及刑法典》分為四編。《埃及刑法典》第一編“總則”,包括以下11章:一般原則;犯罪類型;刑罰;共犯;未遂,犯罪共謀;累犯;緩刑;正當化事由和刑罰阻卻事由;未成年犯罪人;特放和人赦。第二編為“危害公共利益的重罪和輕罪”,包括危害國家外部安全的重罪和輕罪等18章。第二、三編為“危害個人的重罪和輕罪”,包括殺人罪、傷害罪和毆打罪等16章。第四編為“違警罪”。
陳志軍,男,1976年1月生,湖南新邵人。1998午7月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yè),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6月、2004年6月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yè),先后獲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現(xiàn)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副教授。 主要學術成果;《刑法司法解釋研究》(專著);獨譯《菲律賓刑法典》、《保加利亞刑法典》、《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刑法典》、《匈牙利刑法典》、《冰島刑法典》、《土耳其刑法典》、《波蘭刑法典》;參編《新編中國刑法學通論》(副主編)、《英美刑法學》、《刑法分則實務研究》、《中國刑法案例與學理研究》等刑法學著作二十余部;在《法學研究》、《政法論壇》、《法商研究》、《比較法研究》、《法學評論》、《法學家》、《人民司法》、《人民檢察》、《政治與法律》等刊物上發(fā)表刑法學術論文四十余篇。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一般原則
第二章 犯罪類型
第三章 刑罰
第一節(jié) 主刑
第二節(jié) 從刑
第三節(jié) 數(shù)罪并罰
第四章 共犯
第五章 未遂
第六章 犯罪共謀
第七章 累犯
第八章 緩刑
第九章 正當化事由和刑罰阻卻事由
第十章 未成年犯罪人
第十一章 特赦和大赦
第二編 危害公共利益的重罪和輕罪
第一章 危害國家外部安全的重罪和輕罪
第二章 危害國家內(nèi)部安全的重罪和輕罪
第一節(jié)
第二節(jié)
第二章 A爆炸物罪
第三章 賄賂罪
第四章 貪污、侵奪、挪用公共基金罪
第五章 公務員僭越職權或者懈怠履行職責罪
第六章 公務員強制或者虐待個人罪
第七章 抵制公務員、不服從其命令或者侮辱公務員罪
第八章 脫逃罪和窩藏罪
第九章 破壞封條和竊取檔案或者公文罪
第十章 篡奪頭銜或者職位罪
第十一章 與宗教有關的輕罪
第十二章 毀壞建筑物、紀念物或者其他公用物品罪
第十三章 妨礙通訊罪
第十四章 以報紙或者其他類似手段實施的犯罪
第十五章 偽造紙幣或者硬幣罪
第十六章 偽造罪
第十七章 交易違禁物品罪和偽造郵政或者電報戳印罪
第三編 危害個人的重罪和輕罪
第一章 殺人罪、傷害罪和毆打罪
第二章 縱火罪
第三章 墮胎罪和生產(chǎn)、銷售有害健康的偽劣藥品罪
第四章 猥褻罪和敗壞道德罪
第五章 非法逮捕、羈押罪和偷盜兒童罪、綁架女性罪
第六章 偽證罪
第七章 誹謗罪、辱罵罪和泄露隱私罪
第八章 奪取罪和侵占罪
第九章 破產(chǎn)罪
第十章 詐騙罪和背信罪
第十一章 妨礙拍賣罪和商業(yè)交易欺詐罪
第十二章 賭博罪和銷售彩票罪
第十三章 故意破壞罪和損毀罪
第十四章 侵犯他人財產(chǎn)罪
第十五章 公用事業(yè)單位罷工罪和侵害勞動自由罪
第十六章 恐嚇罪和脅迫罪
第四編 違警罪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國關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協(xié)助的協(xi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