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zhàn)爭事典013》收錄了《冰與火之歌——愛爾蘭獨立戰(zhàn)爭》、《馬其頓王朝最后的榮光——拜占庭統(tǒng)軍帝王傳》(終結篇)、《中國古代戰(zhàn)車、火器、車營簡史》、《霧月政變——無血的權力之戰(zhàn)》和《諾曼征服史》等文章。內容均由相關領域軍事、文史愛好者撰寫,通過精美的圖片、通俗的文字、獨到的視角理清歷史的脈絡,具有通俗性、可讀性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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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心,抗美援朝戰(zhàn)史學者、黨史研究者,歧路書院名譽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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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人碑,央視新科動漫頻道主編,新科動漫論壇總版主,宋史學人
火藥武器經過一系列發(fā)展,至兩宋時期已成為當時東亞大陸各政權武庫中的必備武器。宋王朝自不必說,自北宋初期便致力于發(fā)展火器。開寶三年(970 年),宋兵部令史馮繼昇向宋廷進獻火箭及其使用方法,得到了宋太祖的嘉獎。此后,因進獻火器而獲得嘉獎的記錄史不絕書。這時的東亞地區(qū)各政權,因唐朝以來的技術擴散,其技術水平整體提高,就連中原王
朝的傳統(tǒng)利器“弩”,他們也會制造。所以,火藥武器的發(fā)明和使用并沒能使趙宋王朝獲得巨大的軍事優(yōu)勢。至遼道宗時期,遼王朝也掌握了火藥武器的制作技術。不過,這時的大多數火藥武器并不是后世人們印象中那種“轟天震地”的爆炸武器,而是以不易熄滅的火焰與隨之產生的煙霧為主要殺傷性能,可以說是古代“火攻”的延續(xù)。因此,這時的火藥在配制時都會加入各種助燃物質和有毒物質以增加其威力,如艾草、油脂、桐油、瀝青以及各影視劇中經常出現(xiàn)的草烏頭和砒霜。
經過現(xiàn)代科學家的研究,宋代兵書《武經總要》中記載的北宋前中期三種典型火藥,均無法勝任管形射擊火器發(fā)射藥的任務,因為它們只有暴露在空氣中才能充分燃燒,在密閉容器或管狀器則不能。
但隨著技術的進步和人們對火藥認識的提高,火藥在密閉容器中的燃燒性能漸漸被開發(fā)出來。南宋名臣陳規(guī)在守御德安時遭到一股叛軍的進攻,叛軍用巨型攻城器械“天橋”(應該是一種類似行天橋或呂公車的攻城器具)逼近城垣時,陳規(guī)一面用兩條長2.5 丈(約8.3 米)的巨型托竿擋住“天橋”,一面用投石機和各種火攻設備以及自己創(chuàng)造的“火槍”摧毀“天橋”,最終擊退了叛軍的進攻。
根據學者的推測,這種“火槍”應是在一桿傳統(tǒng)的長槍上綁上一節(jié)特制的竹筒。竹筒內部結構,類似于現(xiàn)在節(jié)慶時使用的那種放在地上點燃底部后噴出焰火的煙花。這種竹筒里面裝著一種名為“火炮藥”的火藥,點燃后會噴射出能夠焚燒器械的火焰。為了能燒到敵軍的攻城器械,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持槍者的安全,所以綁縛竹筒的槍桿不能太短,于是便需兩人
操作:一人持槍,一人點火。這種管形火器的出現(xiàn),說明北宋末期,至少在南宋初年,宋人已對火藥有更進一步的認識,研制出了在管狀空間也能充分燃燒并能噴出火焰的火藥配方。這種火器的設計原理后來被用到了出名的“梨花槍”、“噴筒”等火器上。至明代著名軍事家茅元儀的軍事著作《武備志》成書的年代,與這種火槍相同原理的火器已有十余種。一般意義上認為此種火器便是最早的管形火器。
隨后出現(xiàn)的管形射擊火器便是聲名在外的突火槍。根據《宋史》記載的“以鉅竹為筒,內安子窠,如燒放,焰絕然后子窠發(fā)出,如炮聲,遠聞百五十余步”,早期人們將突火槍復原成一種使用一大截喇叭形竹竿,并在末端加上一個把手的火器。這種復原自然和事實相去甚遠。首先,自然界并不存在這種喇叭形的竹子;其次,即使真有這種喇叭形的竹子,以竹子受熱易裂的特性,做出如此形制的突火槍也必然十分危險。原文中形容竹子的“鉅”有大和堅硬的意思,所以突火槍應該是使用不長但是粗大的一節(jié)竹筒作為“槍管”。為了防止爆裂,可能在竹筒的外壁纏有繩子、鐵絲或包了皮革。至于“子窠”是“子彈”還是其他什么,需進一步考證,但突火槍的存在說明當時的火藥在管形火器中已能產生足夠的推力。明代兵書《武備志》中記載的一種名為“無敵竹將軍”的火器,極有可能是這種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