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春德,男,1931年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全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名譽理事,中國人權研究會顧問和中國人民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學術委員。主要著作有《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合著)、《人權的理論與實踐》《中國特色人權理論與實踐研究》。主編《西方法律思想史》《人權新論》《人權史話》《當代中國的人權理論與實踐》等。
史彤彪,男,1962年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全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主要著作有《威嚴與尊嚴——中西法律文化宏觀比較》《中國法律文化對西方的影響》《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憲政理論與實踐研究》《自然法思想對西方法律文明的影響》。
緒論 西方法律思想史概述
第一章 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對象、意義及方法
第一節(jié) 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對象和范圍
第二節(jié) 西方法律思想史與相關學科的關系
第三節(jié) 學習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意義及方法
第一篇 古代西方法律思想
第二章 古代西方法律思想概述
第一節(jié) 古希臘羅馬奴隸制國家的產生和發(fā)展
第二節(jié) 古希臘羅馬法律思想的主要特點
第三節(jié) 古希臘前期智者派和蘇格拉底的法律思想
第四節(jié) 伊壁鳩魯學派和斯多葛學派的法律思想
第三章 古希臘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柏拉圖的法律思想
第二節(jié) 亞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第四章 古羅馬波利比、西塞羅和羅馬法學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波利比的政治法律思想
第二節(jié) 西塞羅的法律思想
第三節(jié) 羅馬法學家的法律思想
第二篇 中世紀西方法律思想
第五章 中世紀西方法律思想概述
第一節(jié) 中世紀歐洲封建制國家的產生和發(fā)展
第二節(jié) 基督教和《圣經》
第三節(jié) 宗教改革運動中的政治法律思想
第六章 奧古斯丁、阿奎那和馬西利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奧古斯丁的法律思想
第二節(jié)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
第三節(jié) 馬西利的政治法律思想
第七章 馬基雅維里和布丹的政治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馬基雅維里的政治法律思想
第二節(jié) 布丹的政治法律思想
第三篇 近代西方法律思想
第八章 近代西方法律思想概述
第一節(jié) 歐美資產階級革命的產生和發(fā)展
第二節(jié) 近代西方法律思想的主要特點
第九章 荷蘭格老秀斯和斯賓諾莎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格老秀斯的法律思想
第二節(jié) 斯賓諾莎的法律思想
第十章 英國霍布斯和洛克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霍布斯的法律思想
第二節(jié) 洛克的法律思想
第十一章 美國杰斐遜、潘恩和漢密爾頓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杰斐遜的法律思想
第二節(jié) 潘恩的法律思想
第三節(jié) 漢密爾頓的法律思想
第十二章 法國孟德斯鳩和盧梭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孟德斯鳩的法律思想
第二節(jié) 盧梭的法律思想
第十三章 德國康德、費希特和黑格爾的法哲學思想
第一節(jié) 康德的法哲學思想
第二節(jié) 費希特的法哲學思想
第三節(jié) 黑格爾的法哲學思想
第四篇 現(xiàn)代西方法律思想
第十四章 現(xiàn)代西方法律思想概述
第一節(jié) 英法的產業(yè)革命和德國的資產階級革命
第二節(jié) 現(xiàn)代西方主要的法學思潮
第十五章 英國邊沁、奧斯丁和梅因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邊沁的功利主義法學
第二節(jié) 奧斯丁的分析法學
第三節(jié) 梅因的歷史法學
第十六章 德國薩維尼、施塔姆勒和拉德布魯赫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薩維尼的歷史法學
第二節(jié) 施塔姆勒的新康德主義法學
第三節(jié) 拉德布魯赫的新康德主義法學
第五篇 后現(xiàn)代西方法律思想
第十七章 后現(xiàn)代西方法律思想概述
第一節(jié) 后現(xiàn)代資本主義發(fā)展的主要特點
第二節(jié) 后現(xiàn)代西方法律思想及其發(fā)展趨勢
第十八章 新自然法學
第一節(jié) 馬里旦的新托馬斯主義法學
第二節(jié) 富勒的新自然法學
第三節(jié) 羅爾斯的新自然法學
第四節(jié) 德沃金的新自然法學
第十九章 新分析法學
第一節(jié) 凱爾森的法律規(guī)范理論
第二節(jié) 哈特的法律規(guī)則理論
第二十章 社會法學
第一節(jié) 狄驥的社會連帶主義法學
第二節(jié) 龐德的社會學法學
第三節(jié) 弗蘭克的現(xiàn)實主義法學
第二十一章 存在主義法學
第一節(jié) 存在主義和存在主義法學
第二節(jié) 存在主義法學的幾個代表人物
第二十二章 經濟分析法學
第一節(jié) 經濟分析法學概述
第二節(jié) 科斯定理
第三節(jié) 波斯那的經濟分析法學
第二十三章 批判法學
第一節(jié) 批判法學的產生和發(fā)展
第二節(jié) 批判法學代表人物的主要觀點
第二十四章 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
第一節(jié) 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理論淵源
第二節(jié) 西方馬克思主義代表人物的法律觀
第三節(jié) 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主要觀點
附錄一 本教材中西方法學流派名稱中外文對照表
附錄二 本教材中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家人名中外文對照表
附錄三 本教材涉及的西方政治法律著作
一、古希臘奴隸制國家的產生和發(fā)展
(一)古希臘奴隸制國家產生和發(fā)展的三個歷史時期
這里所說的“古希臘”是指巴爾干半島南部、愛琴海諸島及小亞細亞西岸的地區(qū),而這些 地區(qū)是以數(shù)以百計的城市為中心構成的。 考古發(fā)現(xiàn),早在公元前2000年代,古希臘就出現(xiàn)了諾薩斯文化 ③ 和邁錫尼文化 ④ ,史稱青 銅文化,是世界文化發(fā)展的搖籃。 大約在公元前8世紀至公元前6世紀,古希臘奴隸制國家便在其原始氏族制度中逐漸孕育 和產生,共經三個歷史時期,即氏族制度的解體和奴隸制國家產生時期、奴隸制國家發(fā)展和鼎 盛時期、奴隸制國家衰落和希臘化時期。與此相適應,古希臘政治法律思想也經歷了產生、繁 榮和衰落三個階段。 1.氏族制度的解體和奴隸制國家產生時期 根據(jù)荷馬史詩 ⑤ 的描述,公元前12世紀至公元前8世紀古希臘社會已經開始使用鐵器,土 地公有,農業(yè)和畜牧業(yè)有所發(fā)展。階級分化、家庭奴隸制出現(xiàn),國家制度的雛 形———國王、公 民會議、長老會議和監(jiān)察官已經出現(xiàn),盡管它還是一種原始軍事民主制度,權力完全掌握在一 小批貴族長老手中,部落酋長、軍事長官實際上沒有多大權力。 公元前8世紀至公元前6世紀,手工業(yè)從農業(yè)中分離出來,生產奴隸制取代家庭奴隸制, 奴隸不僅被廣泛地用于農業(yè),而且被廣泛地用于手工業(yè)作坊,奴隸與奴隸主、工商業(yè)奴隸主與土地貴族的矛盾日漸突出。經過提秀斯改革 ① 、梭侖改革 ② 和克里斯提尼改革 ③ ,以財產狀況劃 分居民,財產的多少與權力的大小成正比,從而加強了奴隸主對奴隸的管制,促進了經濟的發(fā) 展,奴隸制國家得以最后確立。據(jù)此,我們可以看到,古希臘奴隸制國家完全是私有制、階級 和階級斗爭的產物和表現(xiàn)。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雅典是最純粹、最典型的形式:在這里, 國家是直接地和主要地從氏族社會本身內部發(fā)展起來的階級對立中產生的! ④ 我們還應看到, 公元前7世紀初期,在古希臘開始出現(xiàn)最早的成文法。公元前621年,雅典的執(zhí)政官德拉古制 定了一部有明確、固定的刑罰規(guī)則和程序規(guī)則的法典。 ⑤
隨著奴隸制國家的確立和成文法典的制定和實施,這個時期開始出現(xiàn)了哲學思想、倫理思 想和政治法律思想。 2.奴隸制國家發(fā)展和鼎盛時期 時間約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前4世紀。經過公元前492年至公元前449年的希波戰(zhàn)爭 ⑥ (即以雅典為首的希臘國家同波斯帝國之間的戰(zhàn)爭),雅典為首的希臘國家戰(zhàn)勝了波斯帝國。戰(zhàn) 爭的勝利,促進了希臘特別是雅典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fā)展,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臻于完 善,雅典成為當時希臘的軍事、商業(yè)和貿易中心,執(zhí)政官伯里克利 ⑦ 建立了雅典奴隸主民主 制,強化了民眾大會的權力,建立了陪審法庭。伯里克利規(guī)定,對參加民眾大會工作的人和參 加陪審法庭的人,以及五百人會議的成員,發(fā)給少量的報酬。對于在陸軍和海軍服役的人,也 發(fā)給津貼。對貧窮公民免費發(fā)面包和到劇場看戲的錢。伯里克利還進行了大規(guī)模建設,保證了 大量手工業(yè)者、水手和船主業(yè)務興隆,整個雅典城邦國家進入發(fā)展和鼎盛時期。 雅典城邦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完善,特別是民主制的建立和發(fā)展,極大地促進了哲學思 想、倫理思想和政治法律思想的繁榮和發(fā)展,涌現(xiàn)了一批智者、哲學家和政治法律思想家及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