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案例研究法越來越受到不同研究領域研究者的“青睞”。在音樂教育學科的領域中,選擇一種可操作的案例研究模式已經(jīng)成為研究者進行教學研究的基本工作。音樂教學論是我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專業(yè)的一門必修課程,具有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特點。學生通過本課程的學習,不僅能掌握音樂教育的基本理論和一般規(guī)律,而且能熟悉學校音樂教學的過程、教學原則、教學內(nèi)容和教學方法。它是培養(yǎng)音樂教育專業(yè)的學生從學生轉變?yōu)榻處煹囊粋重要平臺,從而使他們能夠獨立進行中小學音樂課的教學設計。反觀我國現(xiàn)行的音樂教學論課程,主要仍是一種外控的理論傳輸模式,其教學結果與教學目標存在較大的差距。長期以來,該課程的教學重理論、輕實踐,教學內(nèi)容缺乏與基礎教育的實際聯(lián)系,教學方法多以講授為主,致使大部分學生在學校教學崗位進行教學實習之初及參加工作后較長一段時間對音樂教學工作難以勝任。為了提高音樂教學論課程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將案例教學運用到教學過程中,對于促進音樂教育專業(yè)的發(fā)展和保證培養(yǎng)目標的達成有積極的意義。
音樂教學論是由音樂學、教育學和心理學等諸多學科相互交叉、滲透而形成的一門學科課程。在本教材中,以音樂教學案例敘事展開對具體案例的思考、討論和分析,教材的主要內(nèi)容涉及中小學音樂教學論的基本理論、教學策略、教學手段及教學方法等。通過閱讀與使用本套教材,可以幫助音樂教育專業(yè)的學生克服初為人師的困難,盡快勝任中小學音樂教師的工作;同時也有助于在職教師進一步提高音樂教學論的專業(yè)技能,取得更好的教學和研究成果。
一、音樂教學論與教學案例
音樂教學論課程中的教學案例是指教師在教學中,以我國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音樂課例為基本素材,將學生引入一個特定事件的真實情境中,通過分析、討論、總結、練習等方法建構起新知識體系,同時提高學生實際運作能力的一種教學方法。它不僅是一種教學方法,而且是一種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互動式教學;更重要的是,它還是一種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的更新。其實質應視為新型的現(xiàn)實課堂教學改革,是學科課堂教學中師生合作研究性學習的一種方式,是從經(jīng)驗中學習、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理論知識向能力轉化的最好方式。一個完整的音樂教學論案例的內(nèi)涵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僖魳方虒W論的案例內(nèi)容:包括教學案例的產(chǎn)生、闡釋和分析的過程。
、趩栴}陳述:學生在教學案例中所面臨的問題以及問題的性質、產(chǎn)生的原因。
③學生及其角色:參與音樂教學論課程的學生數(shù)量,各自在課程中的角色,各自承擔的責任,誰占主導地位,各自對問題的看法及目的。
、鼙尘芭c限制條件:在音樂教學論案例中問題產(chǎn)生的各種背景,以及解決此問題存在著哪些約束條件。
、萁鉀Q問題的過程與方法:教師在音樂教學論案例課程教學中解決問題的步驟、策略,以及所采用的教學手段。
⑥備選方案及評估:由教師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教學方案,對這些方案進行分析,以及方案可行性的確定。
二、音樂教學論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又稱案例分析方法。在實際教學中,案例教學既可滲透于理論講授之中,也可與課堂教學實踐相結合;既可采用專題性、綜合性的案例教學形式,也可采用案例對比性、實踐性的教學形式。一般而言,案例教學是指教師為了達到音樂教學論的教學目的,向學生講述一個基于真實事件和情境而創(chuàng)作的教學案例,學生經(jīng)過認真的研究和分析以及和教師的互動、交流后會從中有所收獲的教學過程。通過案例教學可以改變傳統(tǒng)的教學模式,成功地實現(xiàn)音樂教育理論與音樂教學實踐的結合,從而使學生獲得從事音樂教育教學工作應具備的能力和素質。在音樂教學論課程的教學中,要實現(xiàn)理論和實踐的高度融合與統(tǒng)一,恰當?shù)剡\用案例教學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音樂教學論案例教學的內(nèi)涵主要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
①促進音樂教學論專業(yè)知識和學生教學技能、方法的發(fā)展。
②以音樂教學論為導向進行多角度的互動探索。
③在本質上關注揭示音樂教學論的教學實踐,學生通過案例學習與討論進一步掌握相關知識,發(fā)現(xiàn)音樂教學過程中的客觀規(guī)律。
從案例教學的內(nèi)涵中可以看出,案例教學是一種將真實授課環(huán)境引入課堂的方式。學生在教師的引導下,能夠站在音樂教師的角度和立場進一步思考和分析問題,使其獲得運用各種教學方法,進行策略分析與解決問題的真實體驗。這樣不僅可以達到理解音樂教育學科知識的目的,而且還可以檢驗已有的音樂教學理論,從而達到教學理論發(fā)展的目的。
在運用案例教學的過程中,案例形式多種多樣,如文字資料、課件、錄像等。因此,所采用的音樂教學論的案例一般都具有情境性、典型性、啟發(fā)性等特點,而教師多采用設疑、質疑、討論、反思等教學形式。具體而言,音樂教學論課程教學案例具有獨特的應用價值,其表現(xiàn)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偌訌娎碚撆c實踐的聯(lián)系,促進音樂教學理論向實踐的轉化。
在音樂教學論課程中運用大量真實、典型且具有時代性和啟發(fā)性的教學案例。一方面,為音樂教育專業(yè)的學生提供了生動、具體的教學情境,使其能夠以教師的角色了解中小學音樂教學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間接地鍛煉了學生的音樂教學實踐能力;另一方面,學生通過對隱含音樂教育教學理論案例的觀看、分析和討論,能夠加深對抽象音樂教學理論知識的理解,增強對現(xiàn)實音樂教育教學問題的分析和處理能力,促進從音樂教育教學理論向音樂教學實踐的轉化。
、诟淖兘谭ㄅc學法,提高學生的音樂學習興趣。
在音樂教學論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是教的主體,是課堂教學的組織者,是學生學習的引導者和促進者,以試探、提問、假設、評價等方式啟發(fā)學生對教學案例進行分析和討論。學生是學習的主體,通過獨立思考、參與討論、課堂實踐等方式,鍛煉其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由于改變了傳統(tǒng)的教法和學法,注重教師和學生雙主體的確立,充分調動了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與參與性,有效提高學生學習音樂教學論的興趣與積極性。
、鄢珜f(xié)作互動,構建新型的師生關系。
案例教學以學生參與式、合作式學習為主,學生是問題的發(fā)現(xiàn)者、教育教學的主導者和參與者、問題的解決者和對話者。案例教學為音樂教學論的課堂教學營造出一種平等、和諧、開放的氛圍,為師生提供了共同參與教學、相互協(xié)作、多向互動的機會,體現(xiàn)出師生間平等交流、相互尊重、教學相長的關系。
三、音樂案例教學與傳統(tǒng)教學的比較
所謂傳統(tǒng)教學是指以教師講授為中心,以灌輸手段為主的知識單向流動的教學過程與方式。而案例教學與傳統(tǒng)教學截然不同,案例教學是以學生為中心的知識雙向流動的過程。二者的區(qū)別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八個方面,詳見案例教學與傳統(tǒng)教學的區(qū)別表。
、俳虒W目的。傳統(tǒng)教學尤其是傳統(tǒng)的課堂教學,主要側重于傳授知識;而案例教學主要強調培養(yǎng)學生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而提高學生的教學水平。
、诮虒W載體。傳統(tǒng)教學所使用的是多年一貫制的固定的教科書;而案例教學所使用的是對某一實際情境進行客觀描述的案例。
、劢虒W方式。傳統(tǒng)教學以講授式為主;而案例教學則強調啟發(fā)式教學,強調學生的親自參與。
、軠贤ㄇ馈T趥鹘y(tǒng)教學中,主要是教師向學生傳授知識,因而溝通渠道主要是單向流動;在案例教學中,則不僅有老師與學生之間的溝通,而且也有學生與學生之間的溝通,因而溝通渠道是多向的。
、萁處熢诮虒W活動中的地位。在傳統(tǒng)教學中,由于主要采用講授的方式,教師的任務是把自己知道的書本知識傳授給學生,教師在整個教學活動中居于主要地位;在案例教學中,教師所扮演的角色是指導者和推動者,學生在教學活動中一般居于主要地位,教師對整個教學活動加以指導,也可以說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居于從屬地位。
、迣W生在教學活動中的地位。在傳統(tǒng)的教學活動中,學生的角色主要是聽講者和知識的接受者,學生在整個教學活動中基本處于被動的地位;在案例教學中,學生扮演的則是一個積極參與者的角色。學生在認真閱讀老師所提供的案例材料后,必須進行認真的分析和思考,得出自己的結論并積極參與討論,學生在整個教學活動中基本上一直處于主動的地位。
、邔W生的學習積極性。在傳統(tǒng)教學中,學生由于處于被動地位,學習的積極性較低;而在案例教學中,由于學生在教學活動中處于主動地位,積極性較高。
、鄬W習結果。在傳統(tǒng)教學中,學生獲得的是教師經(jīng)過篩選、過濾等加工程序后的“第二手”知識;而在案例教學中,學生通過自己分析、思考、討論、交流,獲得的是“第一手”知識。
案例教學與傳統(tǒng)教學的區(qū)別表
四、音樂教學案例的形式
音樂案例教學能夠有效發(fā)揮案例研究的探索性、預測性功能,包括建構突破性的理論或發(fā)現(xiàn)前所未有的理論關系。針對不同的音樂教學內(nèi)容,案例教學可采用各種不同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賹n}性案例教學。指集中對音樂教育教學某一個主題而設計的案例分析教學,可以是針對某一基本教育理論,例如對如何在音樂教學中體現(xiàn)音樂審美為中心的理念而設計的案例教學,或者探討音樂教學過程中某一實踐問題,以及探究如何在音樂教學中進行音樂技能的訓練,等等。
、诰C合性案例教學。在案例分析教學中涉及較多的與音樂教學有關的主題,這種案例教學通常用于對一堂完整的課堂教學實例的研究,或者是對一個完整的音樂教案的分析和研究。既要聯(lián)系音樂教育的基本理念,又要研究教學設計技巧,同時還要探討教師教學過程中的實際行為。
、蹖Ρ刃园咐虒W。在音樂教學論課程的教學過程中,通常運用兩種以上的同主題或同類型案例進行比較、分析、研究,從而得出結論或探索解決實際教學問題的最佳方案。例如,在研究義務教育新課程理念帶給音樂教學方式方法的改變這一主題時,就可以將新課程改革前與新課程改革后的不同的典型課例進行對比性研究,從而得出比較準確的結論。
、軐嵺`性案例教學。在音樂教學論的課程中,主要包括教案設計與實際課堂教學兩部分內(nèi)容。案例教學運用的目的不只限于對案例的分析,而更在于通過教學進行案例的設計與案例的操作,是培養(yǎng)學生實際的音樂教學能力的重要方式和途徑。這種案例教學要求學生根據(jù)案例所提供的特定條件,分析音樂教學內(nèi)容、教學對象、教學條件等因素編寫教案,或者是根據(jù)已經(jīng)設計好的教案進行實際的教學。
案例教學不僅是一種嶄新的教學方法,同時更是一種教育思想和理念。對于高等師范院校音樂教學論課程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將其成功地運用于教學之中,可以促進音樂教學內(nèi)容、教學模式的改革,對于培養(yǎng)高素質的音樂教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案例教學也絕不是一種萬能的教學方法,它同樣要受到教師、學生以及教學內(nèi)容的制約。同時,案例教學運用于音樂學科教學論課程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從案例的搜集整理到具體教學模式的探索,需要更多音樂教育及教育研究者協(xié)同合作進行實踐與研究。在本教材的編寫上,我們以案例呈現(xiàn)的形式解釋音樂教學論的相關知識點,將音樂課程教學論與實際案例結合,希望能夠對提高音樂教育專業(yè)學生的實踐水平和教學能力有所裨益。
編者
2017年4月
任志宏,女,1974年出生于河北邯鄲,43歲,音樂學博士,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河北師范大學附屬民族學院藝術系教師,河北師范大學“國培計劃”首席專家,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音樂學院博士后合作研究員,研究領域為音樂教育學。美國國家音樂教育協(xié)會(NAME)會員,美國加州音樂教育家協(xié)會(CMEA)會員。2000年本科畢業(yè)于天津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2006年碩士研究生畢業(yè)于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院;2011年博士研究生畢業(yè)于中國傳媒大學藝術學院傳統(tǒng)音樂理論研究方向。2013年9月入選“2013年度河北省優(yōu)秀專家出國培訓項目”。2010年出版專著《莊子注解》;2016年出版?zhèn)人獨唱專輯《我住長江頭——任志宏中國古典藝術歌曲獨唱專輯》,《愿來人間——任志宏歌曲創(chuàng)作作品集》;2017年3月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專著《音樂教育研究方法》。主持參與省部級課題11項,在國內(nèi)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1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