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我國*部原原本本講述印度佛學史的書籍。本書將印度佛學分為原始佛學、部派佛學,初期大乘佛學、小乘佛學、中期大乘佛學和晚期大乘佛學六個階段,根據漢文、藏文的大量文獻,對勘巴利文三藏以及現存的有關梵文原典,按照各階段出現的典程生后順序,說明它們各時期學說的特點和變化,對印度佛學一千五年的歷史發(fā)展概況,基本上勾畫出了一個清晰的輪廓。
緒論
一、 內容
本講只能是印度佛學史的雛形,為將來構成一部印度佛學史作準備。因此,講授時是想提出印度佛學中的主要學說及其發(fā)展歷史,試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觀點加以說明。但限于個人的水平,也只能是一個嘗試。
一種學說的產生,都有它的社會根源并為一定的階級利益服務的。佛學也是如此,它反映了一定的階級利益,因此,必須說明它的社會根源。同時,佛學與其他學說一樣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tài),又有其相對的獨立性。每種學說在它的歷史發(fā)展中總是對其先行學說有所繼承與批判,對其先行學說的體系加以肯定或者否定,這就是它的歷史根源。
佛學與佛教是密切聯(lián)系的,這就決定了佛學對現實存在是遠遠落后的、保守的,其表現就是:它的變化不那么明顯。佛學的歷史根源的意義要突出些(它不一定和社會現象平行),它有自己學說的源流,要從源流方面來了解其本質。
佛學總的發(fā)展,要從印度全部哲學史上去看。一般說,哲學史是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斗爭的歷史,印度哲學史也不例外。以前西方的和印度本土的資產階級學者們認為,印度哲學與西方哲學不同,它的發(fā)展不是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斗爭史。這是錯誤的。佛學的位置,總的說是緊靠在唯心主義這邊的。佛學中雖然有些學說脫離了宗教拘束,似乎是純哲學,但
它是從宗教中產生的,對宗教總是徘徊、留戀,終究擺脫不了它的影響,所以佛學的實踐部
分,宗教意味很濃。這就規(guī)定了佛學的唯心主義的本質。
佛學在發(fā)展中受到別的學說以及社會的影響,因而產生了各種派別,構成了各式各樣的唯心主義體系,內容是比較復雜的,不能拿單一的唯心主義類型主觀唯心主義或客觀唯心主義去理解,而要進行具體的分析。例如,晚世佛學在印度分成四大宗:小乘有部(婆沙)、經量部、大乘的中觀和瑜伽行。這四宗可以說概括了印度佛學的全體。其中,小乘的唯物主義因素就多一些,大乘的唯心主義氣味就濃厚得多。這四宗有個共同的、中心的范疇,哲學上叫概念,佛學叫名言,他們對它的看法就不同。有的認為是實在的,有的認為是虛假的,如同中世紀西方經院哲學的唯實論和唯名論一樣。大乘的唯心主義色彩很顯著,但大乘兩個派別的看法又不同:中觀派雖然不明白主張概念不存在,但認為概念是假的;瑜伽派則認為概念是實在的。根據瑜伽對實在說的堅持程度,可以把它看成為絕對的唯心論者。不過瑜伽派后來又有所演變,不把概念看得那么實在了。所以,其中變化交錯,總的雖是唯心主義,而形態(tài)又各有不同。
目前要編寫印度佛學史是有一定困難的。佛學本身的體系復雜是困難的一個方面,同時
印度佛學產生的社會根源一時也很難弄明白。因為印度的國土大,歷史久,歷史上統(tǒng)一的局
面都是短促的,只是在阿育王時期形式上有過一次統(tǒng)一,以后就沒全部統(tǒng)一過,并且南北印
度的情況也有不同,F在資料缺乏,對它們的社會發(fā)展還有許多不明了的地方,如它們的奴
隸制社會沒有得到應有的發(fā)展,什么時候進入封建制社會的,也不清楚。加之佛學學說自身的資料還沒有整理好,要著手編寫佛學史,確實有不少困難,F在只能講述其主要學說的一些要點,以求得初步的解決。
二、 資料
關于佛陀時代的第一手資料,印度保存得很不完全,僅有巴利文三藏一套。其中經、律兩部還較完備,論就不全了。而這也只是許多部派中一個部派的學說。這樣,就只能利用譯本。漢文譯有四阿含,是從各部派雜湊起來的,律和經多些,論也不完全。又由于是歷代積累、補充的,并非原有的面目,所以要從它尋出佛說的原始意義,還需待一番分析功夫。以后大乘小乘的學說,印度還保存了一些,但也不完全,印度人還從漢文轉譯了一些回去。其次,佛典以外,印度六派哲學經典中有許多批評佛教學說的材料,也可把它們作為原始資料看待。只是這類資料無時代先后與派別源流的標志,運用時要加以分析考證。西方和印度一些學者,很重視這部分資料,他們分佛教為四大宗,根據就出在這些資料里。
學術史上,比較重要的是關于一家一派之淵源、時代、作者生平、師承授受等等,這類資料,印度保存得不多,而且極為零碎,倒是漢文藏文的譯本和撰述里可供參考的還多一些。
主要的如:(一)譯家傳說,像《高僧傳》的譯經篇各傳內,或者譯本的序或記中,就相當豐富。(二)求法者的見聞錄,像《大唐西域記》、《南海寄歸傳》等,即留存了很多關于學說本身發(fā)展的寶貴材料。(三)個別學者的傳記,像《馬鳴菩薩傳》之類,藏文有關于印度晚期學說情況的《八十四成道者傳》等,都甚有價值。
西藏文中有兩類書,一類叫宗義的集本,是關于學說本身的闡述,一類是教法之淵源,是關于學說歷史的記載,后者都有成部的撰述,很有參考價值。著名的佛教史學者有三家:布敦(Buston,12901364年);多羅那他(Trantha,1575?年),多氏受了外蒙古哲尊丹巴的尊稱,他轉生的第一代生于1635年,所以他的死年應在該年之前;勝巴(Sum-pa,17021774年)。布敦著有《善逝教法史》,西藏把它放在大藏經的前面,作為序言看待(有英譯本)。多氏著有《印度佛教史》,比較詳細,特別是關于東印波羅王朝、斯那王朝(波羅王朝共十四代,斯那王朝共四代)兩個時期的密教,記述得頗有系統(tǒng)(有德文全譯本,英文零譯本,日文零譯加注本,漢文王沂暖的節(jié)譯本等)。勝巴著有《如意寶樹史》(有印度人的校印本)。但三家的著作,大都是憑傳說寫的,年代也很混亂。
此外,中西學者關于印度佛學史的著作,除我在舊著《佛教研究法》中所列舉者外,還有法國萊維(S.Lévé)的《印度文化史》(日本山口益有譯本),從古代一直敘述到貴霜王朝;日本宇井伯壽的《印度哲學史》、大谷大學教授龍山章真的《印度佛教史》(大學課本)、中村元的《印度思想史》等等,都可參考。關于印度一般社會發(fā)展的歷史著作有《印度人民的歷史與文化》,也可以參看;其他有關的印度文學作品等,都可以綜合地加以利用。
三、 年代
研究學說史一開頭都會碰到年代的問題。在印度,這一問題尤為突出,因為他們的古代歷史沒有完備的記錄,雖有少數《往世書》,只記載了歷史的傳說,難以憑信。公元前五六世紀,印度與西方國家有了商業(yè)往來。后來希臘人從波斯侵入印度的西北,因而當時希臘人留下了記載。孔雀王朝時代,希臘派遣使節(jié)至印度,也留下了一些記載。此外,印度還有考古資料,如碑銘等。他們的古代史就靠這些零碎資料來編寫,自然不可能完備,年代也就難以搞清楚。至于佛教的歷史,不但不能靠古代印度史來定,相反,印度古代史還得靠佛史的年代去勘定,所以佛教的年代問題也相當復雜。
佛教傳下來的一般資料都采用佛歷紀元,算法是從佛死之年開始,與公元以耶穌之生紀年者不同。世紀也是以一百年為計算單位。頭一個百年應為第一百年,在翻譯的文獻上不加第字,因而容易引起誤會。如龍樹生于佛滅七百年,并非生于整數的七百年,只是在七百年這一世紀的范圍內!冻鋈赜浖返鹊募o年,就是如此。
佛滅的年代,異說甚多,總計起來約有六十種(西藏地方就有十四種)。其中有些年代,實際上已經在通用。有兩種說法特別具有代表性:一是南方各國(斯、緬、泰、老、柬等國)的佛滅于公元前544年說(認為佛滅在四五月份,由第一年的四五月到第二年的四五月為佛滅后的一年。因為有這跨年度的情況,也可算為公元前543年)。二是我國蒙藏地區(qū)黃教
的公元前961年說。此外,在我國內地有以佛誕為紀元的,為公元前1027年說,這是唐代法琳根據偽書《周書異記》的記載,在其《破邪論》中引用的。我國還相信過一些傳說的年代,并流傳到日本,為日本一些教派所遵信。這些年代的一個總的特征,都是憑傳聞而來,沒有什么根據。前544年說,潘尼迦的《印度簡史》、牛津大學Smith寫的《印度史》,都
曾采用。前961年說,還是解放前西藏地方政府頒布歷書的依據。前1027年說,內地實際上也在通用。
各國學者對傳說的考訂,結論也不一致。在西方,可以作為代表的有六說:最早的是公元前483年說(英國蓋格爾W.Geiger),此外有前480年、前477年、前470年、前412年等各說,最遲的是公元前370年說(寇恩H.Kern)。在日本,具有代表性的是宇井伯壽的公元前386年說,他被認為是日本佛教界的權威,他編的《印度哲學史》,即用這個年代。宇井之前,還有小野玄妙前384年說、林屋友次郎前584年說。
學者們的根據都是以阿育王即位年代來勘定的,因為阿育王的即位是有可以憑信的資料加以考證的。這就是阿育王留下的法敕。那些刻在摩崖上的法敕,大都保留下來了,其中第十三章的內容是阿育王即位十一年后派遣使節(jié)到地中海周圍五個國家(敘利亞、埃及、馬其頓、克萊奈、愛毗勞斯)去傳法的事,五國國王的名字都有記載,于是根據五王同
時在位的年代是公元前261前258年,即可算出阿育王的即位年代。然后對照南傳佛滅后二百一十八年阿育王即位說與北傳佛滅后第一百年阿育王即位說(無具體年數,有說一百一十六年的),就有由佛滅到阿育王即位相差一百年的兩種說法,出現有公元前483年、前384年、前370年等異說。
我們采用了另一種資料,即點記說(出自《歷代三寶記》卷十一見《大唐內典錄》卷四,前齊《善見律毗婆沙》條引用)。佛數有一個制度,在雨季時安居。教徒在一固定的地方安居三月后,舉行誦戒,然后在戒本上點上一點以記年。佛滅的第一年,教徒就安居了。據齊譯《善見律毗婆沙》記載,永明七年(公元489年)七月半共得九百七十五點(975-489=486年),這比其他的傳說可信一些。因為:第一,它有那么多點,有確實的年代可查;第二,學者們考證阿育王在佛滅后二百一十八年灌頂即位,而與用獨立史料考證阿育王最下限為二百六十八年(218+268=486年),也兩相符合。這一說法,日本在1934年舉行佛誕二千五百年紀念時,即已使用(2500-1934-80=486年)。事前,他們作了兩年的專門研究,由高楠為代表,渡邊海旭作了調查研究。不久渡邊逝世,由增谷文雄繼續(xù)負責,寫出了一份專門的調查報告書。在印度,最初寫歷史的是英人Smith,他是采用的前544年說,印度人自己編寫的《印度人民的歷史與文化》就采用了前486年作為蓋然性的年代,前544年作為傳說的年代。我們在1923年的所謂佛誕二千九百五十年紀念[1][1] 關于1923年為佛誕二千九百五十年一說,作者并不同意,且作印度佛教史略表,斷定佛生于我國周靈王七年,即公元前565年,1923年應為佛誕二千四百八十八年。編者,即編制了一個年表,確定采用前486年說,大大地早于印度,也早于日本。
四、 方法
我們采用一般哲學史的研究方法。哲學史發(fā)展的規(guī)律,一般認為表現在:第一,具有一般社會學的規(guī)律,包括每種學說史之發(fā)生與發(fā)展一定要受社會經濟的制約以及對階級斗爭、民族特點、國際條件等的依賴性;第二,哲學的特殊規(guī)律性,即與哲學基本問題相聯(lián)系的唯物、唯心的斗爭和發(fā)展,與方法論相聯(lián)系的辯證法、形而上學的斗爭和發(fā)展,以及與自然科學發(fā)展相聯(lián)系的理論表現形式之發(fā)展等等。
佛學也具有這些規(guī)律,但還有它自己的特殊性。這表現在:第一,佛學對象的中心范疇是真實(或稱真實性、真性)。它是就所知境說起的,而所知又
不僅是感性的,還是理性所緣的對象。因此,真實與所知之間的關系,必然包含思
維對存在這一哲學問題,不過表現的方式不同而已。佛教講的境、行、果三個范疇,都是互
相聯(lián)系的,其哲學思想主要表現在境這一范疇的說法上。質言之,就是它的真實性問題
?梢哉f,佛學發(fā)展的各主要階段,真實這一范疇的發(fā)展,就是佛學學說的發(fā)展。大乘
到了瑜伽階段,對此有過總結,即《辨中邊論》的第三品《辨真實品》,它歸納歷來的說法
為十種,可以從中尋出這些學說的不同傾向和發(fā)展線索。第二,在佛學界對觀察真實這一問題的方法,對觀察現象的思維方法,一開始就有兩種根本對立的方法:一是一切說,用一種說法不加分析地貫徹于一切事物和一切方面,這純粹是形而上學的觀點;一是分別
說,分別地對待各種具體的現象,這就有些接近辯證法的觀點。以上是說明思維對存在、形而上學與辯證法的哲學一般規(guī)律,在佛學史的發(fā)展上,也起著規(guī)律性的作用。
參考資料:
1. 丁彥博譯:《古代印度哲學中的唯物主義流派》,導言、第3章。
2. 呂:《佛教研究法》第2篇第2、3章,第3篇第2章。
3. 呂:《談南傳的佛滅年代》(見附錄)。
呂澂(18961989),中國佛教學者。字秋逸(秋一),江蘇丹陽人。曾就學于南京民國大學經濟系,后入歐陽竟無主辦的金陵刻經處研究部。1918年協(xié)助籌辦支那內學院,歷任學務處主任、院長。新中國成立后曾任由錫蘭(今斯里蘭卡)發(fā)起編纂的《佛教百科全書》副主編。1961年受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今中國社會科學院)委托,在南京開辦佛學研究班。晚年居北京清華園。精通梵、藏、巴利等多種語言,運用各種語文資料校勘佛教經典。曾主持編印《藏要》三輯。著有《西藏佛學原論》《中國佛學源流略講》《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