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書單推薦
新書推薦
|
哲人論教育
在十多年前與尊敬的喬克裕先生一起研究中國的法學教育問題時,我就意識到法律教育與法學教育有著某種區(qū)別。所以無論是做研究計劃還是確定研究成果的標題,我都堅定地選擇了法律教育而不是法學教育:也意識到法學教育具有雙重性,既有一般屬性又有特殊屬性。但在研究法學教育問題的實際過程中,我卻并沒有真正看清楚法學教育與法律教育的區(qū)別究竟在哪里,也沒有認真對待法學教育的特殊性問題,而只是在心里執(zhí)著地認為,法學教育與其他教育在本質上沒有多大的區(qū)別。因而,在寫作《法律教育論》一書,以及參與其他相關課題的研究時,我把法學教育視為教育來研究,研討法學教育與其他教育共同關切的問題,追求法學教育與其他教育共通的性質與規(guī)律。
于是,我通過研究一些教育家們所關心的教育前沿問題,得出了關于法學教育與其他教育所共有的規(guī)律的認識。這種關于法學教育的研究成果,雖然得到了教育界的肯定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好評,但卻遭到了法學界某些人士的批評。然而,我對法學界從法學教育特殊性的角度所進行的批評卻不以為然,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在相當長時間里,我以法學教育一般規(guī)律的認識為指導,曾在中南政法學院(現(xiàn)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進行了學校教學改革,并接受了司法部對部屬院校進行的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和教育部進行的合格評估:調人中國政法大學后,也進行了學校的教學改革,特別是課程體系改革。由于忽略了法學教育教學的特殊性,把法學教育視為一般教育,導致在2003年開始的學校教學改革中,與法學專業(yè)的管理者和學者發(fā)生了某種程度上的沖突。這種沖突強烈地引起了我在改革后的思考,是促使我從關注法學教育的一般規(guī)律到關注法學教育的特殊性問題的轉折點,所以有必要回顧一下2003年的課程改革。
你還可能感興趣
我要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