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書共七章,內容包括:奠定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關系的重要基礎、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關系的異常發(fā)展等。
一章 導論
一、研究的現(xiàn)狀與意義
(一)文獻綜述
(二)研究意義
二、研究的對象與內容
(一)研究對象
(二)研究內容
三、歷史分期與分析方法
(一)分期依據(jù)
(二)分析方法
二章 奠定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關系的重要基礎(1949.10-1957.3)
一、民主集中制:從黨內延伸至國家與社會層面
(一)民主集中制在建國程序中的靈活變通
(二)民主制憲——人民當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實踐
(三)民主集中制在政權組織和運行機制上的運用
二、以黨的組織及其基本原則重構國家與社會
(一)在各級人民 中建立黨的組織系統(tǒng)
(二)黨對基層社會的組織整合
(三)黨管干部制度的建立
三、以民主建政促進黨內民主建設
(一)確定執(zhí)政黨領導國家事務的基本原則
(二)賦予民主集中制以新的內涵
三章 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關系的異常發(fā)展(1957.4-1966.4)
四章 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關系畸變(1966.5-1976.10)
五章 構建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關系的新格局(1976.11-1989.5)
六章 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關系再定位(1989.6-2002.11)
七章 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的互動共進(2002.12至今)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新中國成立初期,受政治環(huán)境變化和民主建國思想的影響,中國黨十分注意區(qū)分黨的機關和 的職能,反對黨委包辦 事務。中央人民 成立伊始,中共 及新華社于1949年10月30日發(fā)出了《凡屬 范圍的事由 頒布》的通知,要求“凡屬 職權范圍的事,應經由 討論決定由 明令頒布實施。其屬于全國范圍者應由中央 頒布。不要再如過去那樣有時以中國黨的名義向人民發(fā)布行政性質的決定、決議或通知。根據(jù)同樣的道理,今后各地中國黨黨報的社論、論文和新聞按語,也要注意不再用行政命令的態(tài)度和氣,而應該用號召、建議和商議的態(tài)度和氣。報紙用行政命令的態(tài)度和氣,不僅現(xiàn)在是錯誤的,就是過去也是不對的”。根據(jù)黨政相對分離的原則,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1952年底這一時期,重大決策如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三反”、“五反”等都是由中國黨提出,經過和 派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交由 辦理,黨的意志通過 的行為變成人民 眾的行動?傮w而言,這一時期是黨管大政方針、行政首長發(fā)號施令。
但是,隨著大規(guī)模的有計劃的經濟建設的展開,在實際工作中出現(xiàn)了黨直接干預甚至包辦代替 工作的情況。1954年一屆 一次會議召開后,國家政權機構開始沿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制定的機制運轉,中國黨作為國家的領導核心,其組織已經分布于全國各地和各個單位,黨員數(shù)量1956年比1945年中共七大時增加了8倍,其中60%以上的黨員都是1949年以后人黨的新黨員,且多數(shù)黨員在各級 、經濟組織、文化組織、人民團體中擔任 的領導職務。因此,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的黨政體制弊端,成為中共八大前后探索的重要內容。1956年4月,在中共八大之前召開的 擴大會議上, 澤東指出:“過分的集中是不利的,不利于調動一切力量來達到建設強大國家的目的。在這個問題上,鑒于蘇聯(lián)的教訓,請同志們想一想我們黨的歷史,以便適當?shù)貋斫鉀Q這個分權、集權的問題!1956年7月,周恩來明確提出:“要在我們的國家制度上想一些辦法,使民主擴大! 向八大所作的政治報告則指出:“黨應當而且可以在思想上、政治上、方針政策上對于一切工作起領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