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認為,選擇總是多多益善,知識也是越多越好。而這本挑釁性的書認為,常識經(jīng)常破產(chǎn)。有時候,情況實在是:少即是多;人們可能受益于選擇受限,或受益于無知。
構成《解除束縛的尤利西斯:理性、預先約束與約束研究》的三篇長文,修訂和擴充了喬恩·埃爾斯特的經(jīng)典作品《尤利西斯與海妖》中發(fā)展出來的觀念。然而,它并不只是早先那《解除束縛的尤利西斯:理性、預先約束與約束研究》的一個新版本。很多問題之前只是點到為止,在這里得到了更詳細的探討。
首章研究的是:個人可能以什么方式、出于什么理由限制自己的行動自由,其實例的范圍從宗教激進主義到成癮。第二章批評了埃爾斯特自己頗有影響的理論:政治憲法可以被認為是預先約束策略。他現(xiàn)在的觀點是:在政治中,人們主要想約束別人,而不是約束自己。第三章討論的是藝術品創(chuàng)作中的約束,實例取自長篇小說、電影和爵士樂。
在結語中,埃爾斯特顯示,看上去完全不同的例證透露了相同的模式,以至于他提議開辟一個新的研究領域:約束理論。
《解除束縛的尤利西斯:理性、預先約束與約束研究》以埃爾斯特典型的鮮活風格寫成,定會讓專業(yè)人士以及研習哲學、政治科學、心理學和經(jīng)濟學的學者們興味盎然。
《尤利西斯與海妖》(1979年初版,1984年修訂版)中的同題文章討論的是預先約束和自我約束,在那篇文章中,我試著描述了這個概念,并用來自人類行為(和動物行為)的不同領域的實例進行了說明。在本書中,我將重新審視這個問題。
在第一章,我試圖拿出一份比我早先的論述更加系統(tǒng)的分析。主要的分析觀念是預先約束理由和預先約束策略之間的區(qū)分。結果證明,我所討論的某些現(xiàn)象既呈現(xiàn)為理由,也呈現(xiàn)為策略。人們可能預先約束自己不要憤怒,但也可能預先約束自己讓憤怒發(fā)泄出來。
第二章反映了我關于憲法作為預先約束策略的一些觀點的改變。我的朋友和導師、已故的挪威歷史學家延斯·艾拉普·塞普的一個批評性意見給了我很大的影響:“在政治中,人們從不試圖約束自己,只想約束別人!北M管這句評論太過僵硬,但我現(xiàn)在認為它比“自我約束是制憲的本質(zhì)”這個觀點更接近于真相。尤利西斯把自己綁在桅桿上,但他還用蠟把水手的耳朵給封住了。類似地,普魯塔克告訴我們:“薩摩斯人薩提洛斯的朋友們在他的請求下用蠟封住了他的耳朵,讓他不可能由于敵人的辱罵而壞自己的事”(《論控制憤怒》)。
第三章探討了這樣一個觀念:自我強加的或外部強加的限制可能提高藝術品的價值,在藝術中,正如在別的地方一樣,少可以是多。藝術選擇,就算有意義,在可能性無限的領域也發(fā)揮不了什么作用。盡管我在這個領域的經(jīng)驗遠遠談不上豐富,客氣地說,我希望,應用某些基本的經(jīng)濟學觀念,尤其是約束條件下最大化的觀念,能夠被證明對于那些在美學上比我更懂的讀者也是有用的。
喬恩·埃爾斯特(Jon Elster),著名政治理論家、分析馬克思主義的代表人物之一,F(xiàn)為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系教授,研究領域包括政治理論、理性選擇理論等。
出版說明
序言與感謝
第一章 尤利西斯再探討:人如何及為何束縛自己
1.導論:約束理論
2.作為自我約束理由的激情
3.時間不一致與貼現(xiàn)
4.時間不一致與策略行為
5.作為自我約束策略的激情
6.俄國貴族實例的變種
7.成癮與預先約束
8.阻礙、反對與可選策略
第二章 解除束縛的尤利西斯:作為約束的憲法
1.導論
2.與個體預先約束的不相似性
3.憲法的性質(zhì)與結構
4.對制憲的約束
5.憲法預先約束的兩個層面
6.雅典政治中的自我約束
7.費城和巴黎的利益與激情
8.時間不一致、貼現(xiàn)與延遲
9.無限權力、策略行為和分權
10.效率
11.阻礙與反對
12.解除束縛的尤利西斯
第三章 少即多:藝術中的創(chuàng)造與約束
1.導論
2.白日夢:沒有約束的創(chuàng)造
3.藝術中的約束與常規(guī)
4.約束、價值與創(chuàng)造力
5.原創(chuàng)性、真實性與創(chuàng)造力
6.海斯法典
7.作為一個空集的《呂西安·勒萬》
8.藝術中的隨機化
9.爵士樂中的創(chuàng)造與約束
10.阻礙與反對
結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