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將土地征收制度的核心理論與行政執(zhí)法和司法實務問題相結合,從理論高度梳理出一套“心法”,用以指導實踐,推動行政執(zhí)法和司法實務與新理論成果的融合。
閻巍,吉林大學法學博士(民商法方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比較法方向),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后(行政法方向)、副研究員,長期致力于行政審判理論研究和審判實務,參加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釋的修訂起草工作。獲得全國模范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中央國家機關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中央國家機關最受歡迎法治人物等榮譽稱號。
目錄
第一章 公共利益理論與土地征收決定
一、為什么必須為了“公共利益”
(一)“公共利益”的政治合法性
(二)“公共利益”的經(jīng)濟必要性
(三)“公共利益”的現(xiàn)實需要性
二、公共利益的界定方式
(一)關于利益的界定
(二)關于公共利益的界定
(三)我國法律對公共利益的明確
三、公共利益的內涵與相關概念的把握
(一)對“政府組織實施”概念的把握
(二)對“成片開發(fā)”概念的把握
(三)對“公共利益”審核程序的把握
(四)對征地批準文件“自動失效”的把握
第二章 財產(chǎn)權特別犧牲理論與征收補償請求權
一、財產(chǎn)權的限制體系
(一)財產(chǎn)權的私法限制體系
(二)財產(chǎn)權的公法限制體系
二、財產(chǎn)權的一般限制與特別限制
(一)財產(chǎn)權的一般限制
(二)財產(chǎn)權的特別限制
三、財產(chǎn)權的特別犧牲與補償請求權
(一)財產(chǎn)權的一般限制無須補償
(二)財產(chǎn)權的特別限制未必都獲得補償
(三)財產(chǎn)權因特別限制導致特別犧牲需要補償
四、集體土地征收中的補償請求權
(一)所有權的補償請求權
(二)他物權的補償請求權
(三)準征收的補償請求權
第三章 公平補償原則與征收補償標準
一、集體土地的權利屬性
(一)承包地的權利屬性
(二)宅基地的權利屬性
(三)集體經(jīng)營性建設用地的權利屬性
(四)集體土地的發(fā)展權
二、征收補償?shù)囊话銟藴逝c土地征收補償原則的確立
(一)征收補償?shù)臉藴鼠w系
(二)對我國征收補償原則的分析
三、征地補償標準與補償安置方案
(一)征地補償標準
(二)補償安置方案
四、對征地補償標準與補償安置方案的司法監(jiān)督
(一)對征地補償標準的司法監(jiān)督
(二)對補償安置方案的司法監(jiān)督
第四章 集體土地物權體系與補償安置分配
一、農(nóng)村土地改革與集體土地物權體系的變化
(一)農(nóng)村承包地改革與“三權分置”
(二)農(nóng)村宅基地改革與“三權分置”
(三)集體經(jīng)營性建設用地改革
二、物權體系的變化對補償安置方式的影響
(一)補償安置對象的改變
(二)補償安置款計算方式的變化
(三)補償安置方式的改變
三、物權體系的變化對補償安置分配內容的影響
(一)土地補償費的支付
(二)安置補助費的支付
(三)地上物補償費用的支付
(四)社會保障費用的支付
第五章 訴訟要件理論與土地征收案件的起訴與受理
一、起訴要件
(一)確定當事人
(二)確定訴訟主張
(三)繳納訴訟費
二、訴訟要件
(一)有關法院的訴訟要件
(二)有關當事人的訴訟要件
(三)有關訴訟請求的訴訟要件
三、土地征收案件中的起訴與受理問題
(一)關于受案范圍的幾個問題
(二)關于起訴期限的幾個問題
(三)關于適格當事人的幾個問題
第六章 行政契約理論與補償安置協(xié)議
一、征收部門的強制要約義務與法律責任
(一)關于強制要約義務
(二)征收部門強制要約義務的具體內容
二、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當事人
(一)補償安置機關的確定:職權法定與委托
(二)補償安置相對人的確定:權利主體的推定與明確
(三)無權處分人及其所簽訂合同的效力
三、預征補協(xié)議的法律效力
(一)預征補協(xié)議效力的實務分歧與學理紛爭
(二)預征補協(xié)議效力的厘定
(三)預征補協(xié)議相關問題的審查思路
四、預征補協(xié)議的變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