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將主要選擇2018-2021年度中國影響力稅務司法審判案例作為研判對象,每個典型案例分析研究分為基本案情梳理、法律爭議焦點、稅法理論分析、主要對策建議、相關法條整理、延伸擴展閱讀等。本書的主要內容涉及稅務行政公益訴訟的適用條件、實質課稅原則的適用范圍、約定納稅義務的法律效力等。本書著重強調案例選題的代表性、新穎性,以及案例分析的實踐性和學理性,希望通過實際問題的剖析過程,加深讀者其對專業(yè)知識的理解。
田開友,1975年生,湖南邵陽人,法學博士,現(xiàn)為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暨中國財稅法治戰(zhàn)略研究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曾任職于吉首大學法學院。主要研究領域為財稅法學、經濟法學、法經濟學。
第一章 納稅人的信賴利益保護——基于德天御公司案的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二、基本案情及法律問題
三、《鑲黃旗稅務局答復》的稅務行政允諾屬性之辨析
四、納稅人信賴利益保護的適用條件之檢討
五、納稅人信賴利益損失的救濟規(guī)則之構造
六、結語
第二章 征稅行政復議期限起算點的認定——基于吉林銀行股份公司案的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二、基本案情及法律問題
三、征稅行政復議期限的起算點是何時
四、稅務處理決定能否改變征稅行政復議期限起算點
五、結語
第三章 稅務行政訴訟案件中利害關系人的認定——基于丁海峰案的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二、基本案情及法律問題
三、主體滅失后稅務行政處罰的效力辨析
四、利害關系人原告資格的判斷標準辨析
五、結語
第四章 納稅人偷稅主觀故意的舉證責任分配——基于北京中油國門油料銷售有限公司案的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二、基本案情及法律問題
三、納稅人偷稅行為是否以主觀故意為必要條件
四、納稅人偷稅主觀故意的舉證責任該如何分配
五、結語
第五章 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的判定標準之構建——基于二十二冶集團案的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二、基本案情及法律問題
三、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項目的真實性認定
四、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項目的合理性認定
五、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項目的相關性認定
六、結語
第六章 稅收債務約定承擔——基于2009-2020年司法裁判文書的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二、稅收債務約定承擔的內涵界定與制度價值
三、稅收債務約定承擔的法律規(guī)范和司法立場
四、稅收債務約定承擔制度的理論依據(jù)與規(guī)范構造
五、結語
第七章 稅務稽查期限不當延長的法律控制——基于17份司法裁判文書的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二、稅務稽查期限不當延長的現(xiàn)況分析
三、稅務稽查期限不當延長的主要危害
四、稅務稽查期限不當延長形成的主要原因
五、稅收法治進程中有效控制稅務稽查期限不當延長的構想
六、結語
第八章 實質課稅原則適用的學界論爭、司法態(tài)度與規(guī)范再造
一、問題的提出
二、稅務機關適用實質課稅原則的理論爭議
三、稅務機關適用實質課稅原則的司法立場
四、法治進程中稅務機關適用實質課稅原則的立法規(guī)范建議
五、結語
第九章 平臺經營者涉稅信息報送義務履行障礙之克服
一、問題的提出
二、平臺經營者涉稅信息報送義務履行的規(guī)范表達與正當性證成
三、平臺經營者涉稅信息報送義務履行的現(xiàn)實障礙
四、平臺經營者涉稅信息報送義務履行障礙的克服之道
五、結語
參考文獻
一、著作
二、期刊
三、學位論文
四、論文集
五、報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