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創(chuàng)新課程教材·培文書系:文學理論基本問題(修訂版)
定 價:39 元
叢書名:大學創(chuàng)新課程教材
- 作者:陶東風 編
- 出版時間:2012/3/1
- ISBN:9787301201312
- 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I0
- 頁碼:322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4
- 開本:16開
《大學創(chuàng)新課程教材·培文書系:文學理論基本問題(修訂版)》突破了僵化教條的教材模式,在全面、整體把握中西方文學理論史的基礎上,本著基本問題和前沿問題相結合的原則,提煉出了八個具有普遍意義的文學理論基本問題,以之為主線結構全書。
在系統(tǒng)介紹中西方相關文學理論的同時,始終保持開放的問題意識和探索姿態(tài),既有利于學生對文學理論基本知識的掌握,又能打開他們的思維,激發(fā)其反思精神。
《大學創(chuàng)新課程教材·培文書系:文學理論基本問題(修訂版)》的出版必將有助于當前文學理論教材的撰寫,并對教學實踐產(chǎn)生積極重大的影響,促進課程改革,進一步深化文學理論學科的反思。
導論文學理論的反思與重建
第一章 什么是文學
第一節(jié) “文學”界定的困難
第二節(jié) “文學”概念的形成與演變
第三節(jié) 文學概念的成熟
第四節(jié) 文學觀念的多元發(fā)展及泛化
第五節(jié) 述評
第二章 文學的思維方式
第一節(jié) 文學思維的類型
第二節(jié) 中國古代文論體系中的文學思維論
第三節(jié) 西方詩學體系中的文學思維論
第四節(jié) 述評
第三章 文學與世界
第一節(jié) 文學“再現(xiàn)”世界
第二節(jié) 從摹仿說到現(xiàn)實主義理論
第三節(jié) 作者中心的文論范式
第四節(jié) 文本中心的文論范式及其變形
第五節(jié) 從言志說到意境論
第六節(jié) 述評
第四章 文學的語言、意義和解釋
第一節(jié) 言傳與意會
第二節(jié) 意義與闡釋
第三節(jié) 述評
第五章 文學體裁和文學風格
第一節(jié) 文學體裁
第二節(jié) 文學風格
第三節(jié) 述評
第六章 文學的傳統(tǒng)與創(chuàng)新
第一節(jié) 文學的通與變
第二節(jié) 古今之爭
第三節(jié) 傳統(tǒng)、慣例與創(chuàng)新
第四節(jié) 作者之死與互文性理論
第五節(jié) 述評
第七章 文學與文化、道德及意識形態(tài)
第一節(jié) 文學與文化
第二節(jié) 文學與道德
第三節(jié) 文學與意識形態(tài)
第四節(jié) 述評
第八章 文學與身份認同
第一節(jié) 文學與性別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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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后記
文學理論中概括的那些“文體特征”既得自歷史觀察,也離不開邏輯建構,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總是要以失去個體差異性為代價。文體特征作為一個理論假設,只具有相對有效性,而且這種有效性必須接受文學活動的實踐檢驗,不是絕對的。傳統(tǒng)文學理論對于文學作品體裁的基本特征的概括明顯表現(xiàn)出本質主義的局限性。如所謂的小說“三要素”,就是一個已經(jīng)與現(xiàn)代和后現(xiàn)代小說創(chuàng)作情形嚴重不符的理論假設。20世紀的許多經(jīng)典現(xiàn)代小說一開始都是以不同于傳統(tǒng)小說文體特征的方式問世并引發(fā)文學界的革命、學界的關注與論爭的。而且很多作家不是不知道小說“應該怎么寫”,而是故意不這么寫。對此,我們不應該削足適履,用原來的人物、環(huán)境、情節(jié)等所謂的小說“三要素”來硬套,用舊有的小說文體特征來否定或排斥新產(chǎn)生的小說樣式,而是應該不斷修正、完善原來的小說概念。這個從歷時到共時又從共時到歷時的雙向互動過程始終伴隨著文體特征的建構、解構與重構。西方現(xiàn)當代一些理論流派,表現(xiàn)出輕視甚至否定文類學概念的傾向。意大利美學家克羅齊因承浪漫主義的余緒,把文學類型斥之為“虛假的區(qū)分”。他堅持認為,每一個作品即是一種類型,即是一種審美對象,一般性概念與它毫不相干。新批評派強調(diào)文本是“語言學事實”,專門從意象、比喻、悖論、反諷等內(nèi)在因素或結構中去尋找詩歌的含義,對他們而言,作品的文類特點似乎遠離了基本的文學性。解構主義所關注的,一般是文本、寫作(ecriture)和話語,宣揚作品意義游移不定的文本性(textuality)理論,自然會摒棄公認的關于文類的權威解釋,也沒有給文類的區(qū)分留下什么余地。
文體演變的動因非常復雜,這一問題構成了文體學史的核心。為什么特定的文體類型在特定的時代得到長足的發(fā)展并擁有自己的黃金時代,而在另一個時代則備受冷落走向式微?對于這個問題,理論家們不外乎從兩個方面進行研究與探索:一是側重于從文學形式以外的社會、歷史、經(jīng)濟、政治以及文化的各個方面來尋找答案;一是懸置上述“外在因素”,在文體類型自身的系統(tǒng)之內(nèi)以及文體類型之間的關系之中尋求解釋。前者采用的是“他律論”的“外部研究”,后者采用的則是“自律論”的“內(nèi)部研究”。他律論者在將特定文體類型與特定時代的社會環(huán)境相聯(lián)系時,充分突出和強調(diào)了文體類型與社會歷史文化環(huán)境之間的聯(lián)系,他們的不足之處在于往往把這種關系理解得過于簡單、機械,因而蛻化成庸俗社會學。自律論者避開了庸俗社會學題材決定論、主題決定論等社會決定論的陷阱,可是常常又將文學提純化約為形式,成為遠離塵囂的象牙塔和空中樓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