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雜文(百部)卷二:邵燕祥集》收錄了作者邵燕祥近些年來的優(yōu)秀隨筆雜文。這里有最酣暢的文字、最勇敢的吶喊、最精粹的傳承、最真摯的情感、最冷靜的思考、最清醒的堅持……在這個紛擾多變的年代,我們選擇讀書悟道,尋找精神安頓之所。
《中國雜文(百部)卷二:邵燕祥集》中的這些文章有事實、有根據、有分析、有理論、有文采、是非常優(yōu)秀的雜文。
《中國雜文》系列叢書,當代作家選五十位,每人一部雜文,五十篇左右。另有合集十部,每部二十幾位作家,共二百多位作家,四百多篇作品;現代作家二十位,每位五十篇雜文,七萬多字,另有四十多位雜文作家,十部合集;最后選七十多位歷代雜文作家,均為合集,每篇作品都有注解、題解、古文今譯!吨袊s文:邵燕祥集》收錄了作者邵燕祥近些年來的優(yōu)秀隨筆雜文。面對歷史上的那些人和事兒及當下的社會現象,作者都在尊重史實的基礎上,結合自己的生命體驗,作了深刻的剖析,見解深刻,啟人才智,讓人品嘗到歷史深處的雋永況味。
邵燕祥(1933~),祖籍浙江蕭山下邵村。生于北平。1947年起發(fā)表詩作,1951年出版第一本詩集。組詩《到遠方去》等以工業(yè)化建設為背景的抒情詩,當時在青年中廣為傳誦。他呼吁保護人的生命、權利和尊嚴的《賈桂香》一詩和若干批判性詩文,被認定為毒草,作者也被劃入另冊。被迫沉默20年后復出,近30年間出版詩集多種,以及人生實錄《找靈魂》《別了,毛澤東》等。雜文隨筆也有較大影響。邵燕祥1948年考入中法大學法文系,不久即中斷學業(yè),經華北大學短期受訓后,到中央廣播電臺工作。1956年加入中國作協(xié)。80年代初一度任《詩刊》副主編,并曾當選作協(xié)第四屆主席團成員。
切不可巴望“好皇帝”
人是有尾巴的嗎?
希特勒焚書六十周年
有感于培根的杰出與卑鄙
“娘打兒子”論
建立“‘文革’學”芻議
“公仆”之名不能成立論
臣性
無可羨慕
大題小做
有愧與無恥
說“白”
算命
入黨動機
偶感二則
他們?yōu)槭裁礇]有來
中國人眼里的外國人
戲說自戀
非禮勿想
反法西斯
鄉(xiāng)村來信
代表和同志
跟腐敗同志協(xié)商
同情高檢
說“無愧于偉大的時代”
洋牛圈還是老宅門?
刀槍不入
我們的教科書問題
遺體的命運
讀《李贄傳》
葉圣陶之哭
史無前例和史有前例
搞不懂啦,希特勒
擬外國故事
鼓掌的歷史
司機心理
災難的記憶
一天的自由值多少錢?
畫中人
披什么外衣
歌舞升平中的犧牲
那遙遠的磨坊
隨筆二則
黃一龍的假設
希特勒的伎倆
只剩下一種態(tài)度
水做和泥做
一樣的廣場
小世界,小日子
“娘打兒子”論與其教育人們要能夠“受委屈”,何如努力健全政治生活,讓廣大干部群眾得以少受委屈或不受委屈呢?堅持原則,堅持真理的同志能夠發(fā)揚“五不怕”即不怕開除黨籍、不怕撤職、老婆離婚、坐牢、殺頭的精神,固然表現出共產黨人的浩然正氣;然而若為加強黨的民主、國家法制而斗爭,減少以至杜絕那使我們的好同志因堅持原則、堅持真理而遭到開除黨籍、撤職、老婆離婚、坐牢、殺頭的冤假錯案,豈不是更好,更足以表現共產黨人的浩然正氣么?持“娘打兒子”論的論者,卻出來對受過不公正待遇的人們指點說:“黨是我們的母親,娘打兒子就是打錯了,也不該耿耿于懷呀!”看來出于維護黨的一片好心熱腸,又帶著“動之以情”的倫理道德的“人情味”,真也好像言之成理了。
但是只要查一查《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政治生活的《準則》,就發(fā)現不是那么回事。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千百萬黨員根據自己的信仰、階級利益,遵循一定的綱領和組織原則的自愿結合;在黨員履行義務的同時,黨員的權利應該受到各級黨組織的切實保障,侵犯黨員權利的行為是嚴重違反黨紀的。
共產黨這樣一個政治組織,什么時候同血緣基礎上的家庭劃上了等號?黨的組織和黨員的關系什么時候變成了母子,而且是可以“娘打兒子”直至錯打的那樣一種局面?這種“娘打兒子”論,不是更像舊時代“官打民不究,父打子不究,夫打妻不究”的封建法規(guī)和奴隸道德的翻版或變種嗎?還哪里有一點現代工人階級先鋒隊內部關系上應有的原則精神和感情色彩呢?徐向前同志在《歷史的回顧》上卷中說:“逼供信,冤假錯案,在我們黨的歷史上一再發(fā)生,共產主義運動中也不鮮見,很值得研究。”徐帥又說:“一場革命,人民群眾的犧牲是巨大的。不僅對敵斗爭要付出血的代價,在黨的路線發(fā)生錯誤時,同樣會付出血的代價。由此不難理解,堅持黨的馬克思主義路線,多么重要!”倘若相信了“娘打兒子”論,把錯誤路線當做“娘”,則如此之多的血的教訓就不值得研究,而總結經驗不僅多事,且有違“孝”道了。試問:這種觀點和論調究竟是維護黨的利益和威信,還是在為“殘酷斗爭,無情打擊”的錯誤路線辯護呢?仍舉徐帥回憶錄中的例子:張國燾在“左”傾錯誤的中央領導人的支持下,來到鄂豫皖根據地稱王稱霸,胡作非為,一些同志稍有異議就被扣上“立三路線”“反中央”等大帽子,輕則批判撤職,重則逮捕殺害。尤有甚者,張國燾借口肅反,剪除異己,建立個人統(tǒng)治;他搞的“大肅反”任意指誣他人為“反革命分子”,殘酷殺害許多忠于革命并立有戰(zhàn)功的好同志,不到三個月,就肅掉了兩千五百余名指戰(zhàn)員和十之六七的團以上干部,至今說起,還叫人毛骨悚然,義憤填膺。“娘打兒子”論者,敢到紅四方面軍含冤犧牲的死者墓前推銷你們的“娘打兒子”論——娘殺兒子論么?!當然,受到這種似是而非的論點影響的人們當中,有不少屬于停留在“樸素的階級感情”階段而不辨不察,認識不清;也有一些是為了表示對黨的感情而言不由衷。特別應該引起注意的,則是此論的鼓吹者中也頗有一貫整人而不改悔者在,所以“娘打兒子”論的核心,乃是“整人有理”論;黨是親娘云云,拉大旗以唬人罷了。
哪怕退一步說,作為一種跛足的比喻,姑且承認黨是母親,黨員是兒子,也根本不能得出冤假錯案是“娘打兒子”的結論。因為制造冤假錯案,破壞黨的民主生活,侵犯黨員政治權利以至人身自由的,并不是黨,而是黨內錯誤領導和某些個人野心家,以及有心緊跟或一般執(zhí)行了整人指示與部署的黨員;除去個人野心家如張國燾和后來的林彪、江青、康生一類不論外,這些不同程度整過人的人,和被整的黨員一樣,按照上述邏輯本來同屬黨的“兒子”;因此,“娘打兒子”論者,不過是黨的一些“兒子”整另外一些“兒子”,整人時卻“以母親的名義”而已。
整得眼紅時,還要整到黨外去,那自然談不上“娘打兒子”,而是打鄰居、打朋友、打路人了。
“娘打兒子”論者,以為娘打兒子是天經地義,打錯了也無妨,再進一步,就要宣揚“丁香割肉”了。即使光就幼兒教育立論,這也已是不折不扣的封建殘余;借喻來講黨組織與黨員的關系,那已經不僅僅是庸俗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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