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學》第二卷在延續(xù)《曲學》第一卷分類的基礎上,根據(jù)來稿的內容,新設了“民藝曲種”這一專題,主要刊登關于民族演藝、民俗演藝以及地方曲種的文章。另外,在《曲學》第二卷“域外曲學”這一欄目中,除繼續(xù)輯刊目前較為熱門的日本、韓國等“漢字文化圈”的研究文章外,還著意關注歐美諸國專家有關中國曲學的研究現(xiàn)狀。本期所刊哈佛大學伊維德教授的論文是對元雜劇版本與翻譯問題的研究。
曲史新說
宋代隊列行進演藝概貌及其影響
敦煌曲子伎藝形態(tài)初探
從物價角度考證《張協(xié)狀元》成書年代
從文體史的觀點看北劇體的形成過程
明初教坊制度考略
鄒迪光《觀演戲說》及其觀劇詩
性別、身分與情的書寫——論馬湘蘭與梁孟昭的曲
曲樂探索
燕樂調演變與笛上調性調式研究
南北曲牌宮調與管色考
“近”體考辨
沈寵綏對昆山腔曲唱學發(fā)展的貢獻
昆曲“俞派唱法”研究
戲曲歌樂雅俗的兩大類型——詩贊系板腔體與詞曲系曲牌體
民藝曲種
社火·秧歌·小戲——考察冀東灤縣“地秧歌”有感
藏族民俗歌舞“則柔”的歷史與現(xiàn)狀考察
史詩與戲劇表演——以青海果洛地區(qū)藏族“格薩爾劇”為例
維吾爾民俗活動中的戲劇形態(tài)分析——以“麥西熱甫”為例
文獻文物
石窟戲劇壁畫初探——以莫高窟和克孜爾石窟壁畫為中心
宋代筆記中的宋代樂曲
《故宮戲畫》弁言
戲曲劇本創(chuàng)作和戲曲選本概論——《后六十種曲》前言
域外曲學
元雜劇——版本與翻譯
謝洛娃和她的專著《黃旙綽的(明心鑒)與中國古典戲曲美學》
日藏三種《水滸記》中日對譯抄本的翻譯特點
朝鮮世宗時期的禮樂及其同中國的關聯(lián)
曲家班社
蔣孝的生平及其著作
《瀨江逸史》與彭天錫
論王季烈的曲譜編訂
晚清戲劇禁管制度下戲園戲班的應對策略
明清兩代太倉的兩大王氏曲學家族
曲苑新韻
《曲學》稿約
一、教坊司附太常寺(司)、鐘鼓司
歷代開國帝王,均重禮樂,所謂“治定功成而作樂”,以教化天下。明興,朱元璋驅除胡虜,重建漢室,慨然以復三代禮樂為旨歸,其禮樂建設較之前代煥然有異。早在初克金陵時,即立典樂官,
其明年置雅樂,以供郊社之祭。吳元年命自今朝賀,不用女樂。先是命選道童充樂舞生,至是始集!悄曛锰K荆鋵儆袇f(xié)律郎等官。……又置教坊司,掌宴會大樂。設大使、副使、和聲郎,左、右韶樂,左、右司樂,皆以樂工為之。后改和聲郎為奉鑾。永樂北遷后,于北京重新設立教坊,故南北兩京各有教坊。洪武二十八年(1395)又設鐘鼓司。其中太常與教坊均屬禮部,系外廷,《明史·職官志》稱“太常掌祭祀禮樂之事,總其官署,籍其政令,以聽于禮部”,教坊司“掌樂舞承應,以樂戶充之,隸禮部”;鐘鼓司則屬內府,為宦官二十四衙門之一,“掌管出朝鐘鼓,及內樂、傳奇、過錦、打稻諸雜戲”。
太常司置于吳元年(1367)七月,洪武三十年(1397)乃改“司”為“寺”,下設卿、少卿、丞,其屬有典簿廳典簿、博士、協(xié)律郎、贊禮郎、司樂諸職。洪武初置各祠祭署,又設署令、署丞二職,后于二十四年(1391)改各署令為奉祀、署丞為祀丞。洪熙元年(1425)置犧牲所,又設吏目一職。太常職屬雖經建文、永樂朝兩次反復,但大體保持洪武問制,至嘉靖時始大為更張,史稱“世宗厘祀典,分天地壇為天壇、地壇,山川壇、糟田祠祭署為神祗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