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認同在近代印度政治生活中扮演了關鍵角色。殖民晚期出現(xiàn)的印度教民族主義對獨立后的印度政治發(fā)展施加了深刻的影響。隨著印度人民黨逐漸從政治舞臺邊緣來到中心,團家族得意在安全、經(jīng)濟和文化教育方面實施“印度教特性”方案。在全球化背景下,團家族加快了向海外擴張的步伐,極力彰顯印度教文化魅力。
本書是國內(nèi)少有的研究印度教民族主義的專業(yè)力作,以時間為序探析了印度教民族主義從邊緣到中心的政治化過程,印度教民族主義執(zhí)政時期的民族主義政策,同時從國家整合的角度分析國內(nèi)政治中的印度教民族主義因素,通過周邊外交和印度教徒移民探討印度教民族主義對國際政治的影響,極具現(xiàn)實和理論價值。
緒論()
\\t第一節(jié)本書意義()
\\t第二節(jié)研究現(xiàn)狀()
\\t第三節(jié)研究的理論方法和思路()
\\t第四節(jié)研究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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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一章印度教民族主義的產(chǎn)生()
\\t第一節(jié)19世紀印度教改良運動()
\\t第二節(jié)印度教民族主義的形成()
\\t第三節(jié)印度教民族主義團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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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二章從邊緣到中心:印度教民族主義政治化進程()
\\t第一節(jié)尼赫魯“世俗政治”框架下印度教民族主義的
\\t邊緣地位()
\\t第二節(jié)英·甘地政權加速印度教民族主義的政治攀升()
\\t第三節(jié)印度人民黨的政治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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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三章印度教民族主義政治崛起的背景()
\\t第一節(jié)20世紀80年代以來印度宗教意識增長()
\\t第二節(jié)印度教朝圣(Yatra)與印度教民族認同建構()
\\t第三節(jié)阿約迪亞羅摩出生地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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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四章印度人民黨執(zhí)政時期的民族主義政策(1998—2004年)()
\\t第一節(jié)公開核試驗與核民族主義()
\\t第二節(jié)經(jīng)濟民族主義政策:司瓦德希(Swadeshi)再解讀()
\\t第三節(jié)文化民族主義政策:教育文化的“橘黃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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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五章國內(nèi)政治中的印度教民族主義()
\\t第一節(jié)2002年古吉拉特邦印穆教派騷亂()
\\t第二節(jié)印度教民族主義的男權特征與女性有限賦權()
\\t第三節(jié)團家族在部落地區(qū)的印度教特性活動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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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六章印度教民族主義對國際政治的影響()
\\t第一節(jié)國家安全觀與南亞國際關系()
\\t第二節(jié)印度教民族主義的海外活動探析()
第一章印度教民族主義的產(chǎn)生
\\t對于印度教(Hinduism)和印度教徒(Hindu)這兩個概念出現(xiàn)的時間,學術界普遍認為印度教徒早于印度教。印度歷史學家羅米拉·塔帕爾認為,隨著中世紀大量穆斯林來到印度土地上,為了區(qū)別與自己宗教信仰不同的群體,他們開始使用印度教徒這一詞語指代原來生活在印度斯坦這塊土地上的人。塔帕爾:《想象的宗教共同體》(Romila Thapar,“Imagined Religious Communities? Ancient History and the Modern Search for a Hindu Identity”,Modern Asian Studies,Vol23,No2,1989),第209頁。我們今天使用的印度教(Hinduism)這一詞匯到19世紀才正式出現(xiàn)。英國學者卡尼爾認為印度教第一次出現(xiàn)是在19世紀英國殖民統(tǒng)治印度期間,印度教是東方主義和殖民主義話語的建構,在“西方自我”想象中充當了“東方他者”,同時作為英國殖民者在次大陸實行分而治之的政治工具?釥枺骸队《冉堂褡逯髁x的思想世界——分析一種政治意識形態(tài)》(Charistian Karner,The Thought World of Hindu Nationalism:Analyzing a Political Ideology,New York:The Edwin Mellen Ppress,2006),第34頁。1881年,英屬印度政府進行第一次大規(guī)模人口統(tǒng)計,宗教首次成為對人口進行分類的范疇,印度教和伊斯蘭教成為官方認可的兩大主要宗教,“印度教徒多數(shù)派”和“穆斯林少數(shù)派”的概念區(qū)分由此產(chǎn)生。
\\t事實上,長期以來印度次大陸的人們以“吠陀的法”或“永恒的法”來指稱自己的信仰傳統(tǒng),印度教徒也用自己所屬的宗教派別來稱呼自己的信仰,如毗濕奴崇拜、濕婆崇拜、薩克蒂崇拜等。在印度次大陸的古代歷史上,并沒有出現(xiàn)一個能夠概括所有不同派別信仰且被所有信仰者統(tǒng)一使用的名稱。近代以來,隨著印度國內(nèi)外的研究者越來越多地使用印度教這一名稱,印度國內(nèi)的普通民眾也逐漸接受了以Hindu指稱印度教徒,以Hinduism(印度教)來表示自己獨特的信仰,并區(qū)別于伊斯蘭教和基督教。在大多數(shù)分析印度教政治、社會影響的英文書籍中,Hindu既可以表示印度教,也可以指稱印度教徒。
\\t盡管印度教這個名稱被大家接受了,但是就印度教的準確定義卻一直困惑著學術界。西方學者從印度教的多中心、多元性和包容性出發(fā),相繼提出了“榕樹論”、“叢林論”和“海綿論”試圖對印度教進行定義?枴ゑR克思認為印度教是一種奇怪的組合,“它既是縱欲享樂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的宗教;既是林伽崇拜的宗教,又是扎格納特的宗教;既是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枴ゑR克思:《不列顛在印度的統(tǒng)治》,《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44頁。我國學者發(fā)現(xiàn)印度教非常龐雜,難以定義,比如朱明忠認為“印度教是多種宗教信仰、民間習俗、生活方式和社會組織的綜合體”。朱明忠:《恒河沐浴——印度教概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10頁。邱永輝認為印度教作為一種歷史存在,具有不可駕馭的韌性。在她看來,首先印度教是一種生活方式而非神學體系,神圣和世俗之間沒有明確的界限,宗教儀式與日常生活之間沒有嚴格劃分,宗教與文化之間沒有真正的差異或緊張關系。其次,印度教是個多信仰體系,而無共同信條。印度教作為一種民族信仰體系,既不源于一位先知的啟示,也不在眾人中宣教,更不強加于人。因此,邱永輝認為印度教本身排斥一切定義,其無定義狀態(tài)便是印度教的常態(tài),或是最佳狀態(tài)。邱永輝:《印度教概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第34—35頁。盡管如此,世界范圍的印度教研究資料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