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最高檢無罪抗訴第一案
陳滿故意殺人、縱火案 / 1
殺人焚尸 / 3
鎖定陳滿 / 5
審訊筆錄 / 6
作案經過 / 9
作案時間 / 12
刑訊逼供 / 14
司法機器 / 17
檢方抗訴,二審維持 / 24
漫漫申訴路 / 27
接力申訴 / 29
傳說中的證據 / 30
初次會見 / 31
遞交訴狀 / 33
曙光乍現(xiàn) / 35
焦急等待 / 37
驚天抗訴 / 38
異地再審 / 39
檢辯雙方輪番證明陳滿無罪 / 41
宣告無罪 / 46
冤案的成因與預防 / 48
01
決戰(zhàn)法庭
VIII
刑事辯護并非沒有門檻
馮建林侵犯著作權案 / 51
一本書干掉一家出版社 / 53
出版管理制度 / 54
被告人曾是高考理科狀元 / 55
出版社并非著作權人 / 56
真正著作權主體認可加印行為 / 58
被告人并無侵犯著作權的主觀故意 / 59
擺事實、講道理 / 61
折中的判決 / 63
刑辯律師應注重內功修煉 / 64
當司法判決挑戰(zhàn)公共情感
常熟青年菜刀隊自衛(wèi)案 / 69
打斗視頻 / 71
史上最窩囊黑社會 / 72
夢幻律師團 / 72
激烈的庭辯沖突 / 74
曲里拐彎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 / 74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 77
挑釁了就不能正當防衛(wèi)? / 78
面對不法侵害只能逃跑? / 79
知道危險來臨事先準備就不是正當防衛(wèi)? / 80
打得兇就不是正當防衛(wèi)? / 81
輕緩的判決 / 82
無限加害理論 / 83
怎樣對待律師的辯護? / 84
02
03
目錄
IX
從審辯沖突到辯審協(xié)商
南昌大學前校長周文斌受賄、挪用公款案 / 87
大學校長以概率論自證清白 / 89
周文斌案庭審進入公共視野 / 91
驚心動魄的審辯沖突 / 93
漫天飛舞的烏龍證據 / 95
唯一出庭的控方證人 / 98
史上最長的自我辯護 / 99
臨危受命,介入第二季 / 100
淋漓盡致的交叉詢問 / 101
廣為傳播的法庭辯詞 / 108
邁向二審 / 115
打折的正義 / 116
妥協(xié)是否意味著放棄抵抗? / 118
辯訴交易和辯審協(xié)商 / 120
初見法官,提交證據 / 121
檢辯協(xié)商和進一步的辯審協(xié)商 / 122
相互戒備,小心試探 / 123
從模糊到明確 / 126
激進的冒險 / 127
二審宣判 / 129
辯審協(xié)商的心理基礎與事實基礎 / 130
辯訴交易與辯審協(xié)商的中國式萌芽 / 131
04
決戰(zhàn)法庭
解釋學方法的實務應用
周斌等敲詐勒索、職務侵占案 / 133
從南昌到上海 / 135
轟動媒體的驚天大案 / 135
一號被告人沈灝曾任職《南方周末》 / 138
被告人周斌也有著精彩的人生 / 139
涉案被害人紛紛登場 / 140
被報道的公司并非完全無辜 / 143
行使權利行為不是敲詐勒索 / 145
沒有意思聯(lián)絡的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 / 147
究竟是媒體強迫公司,還是公司賄賂媒體? / 149
分流客戶的行為不屬于職務侵占 / 150
法庭論戰(zhàn) / 154
法解釋學在刑事辯護中的意義 / 156
正義需要技術支撐
周愛國故意毀壞財物案 / 159
一起簡單的故意毀壞財物案 / 161
三份鑒定 / 161
現(xiàn)場可能被二次破壞 / 162
突然改期 / 164
庭審前發(fā)現(xiàn)一個明顯的漏洞 / 164
裁判上場幫一方踢球 / 165
鑒定意見必須有鑒定人簽名 / 167
價格認證意見當然是鑒定意見 / 168
法庭論辯 / 169
05
06
目錄
部門規(guī)章不能改變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 / 170
發(fā)回重審 / 172
多繳稅款反被認定為走私
神奇的李珂走私普通貨物案 / 175
本可免稅的貨物按3%的稅率繳了稅 / 177
案件存在顯著不利于被告人的情節(jié) / 179
涉案貨物究竟是否應當免稅 / 181
應當免稅與已經免稅 / 184
部分商品未辦理免稅手續(xù),不影響涉案設備全部應當免稅 / 186
被告人沒有走私的主觀故意 / 188
10%=0%:燒腦但簡單的數學題 / 189
0%到3%:被告人其實多交了稅款 / 191
認定偷逃稅款數額的證據極不充分 / 192
二審開庭的功能與意義 / 194
陳述意見 / 195
申請開庭 / 197
案例成為全國模擬法庭比賽試題 / 198
法學教育如何回應實務需求? / 200
專家意見證據規(guī)則的完善 / 201
沒有被害人的詐騙
于方武詐騙案 / 203
接案 / 205
是不是于方武保住的采礦證? / 207
于方武是否構成行賄罪 / 210
07
08
決戰(zhàn)法庭
為何在偵查初期隱瞞錢款去向 / 211
于方武究竟騙了誰 / 211
于方武沒有詐騙的故意 / 215
沒有意思聯(lián)絡的共同犯罪 / 215
被害人是否因陷入錯誤而處分財產 / 218
初見法官 / 219
訪問證人 / 220
向偵查人員調查取證 / 221
書面辯護 / 223
發(fā)回重審 / 225
申訴廿載終無罪
轟動一時的李錦蓮投毒殺人案 / 227
初識李春蘭 / 229
兩小兒中毒斃命 / 230
因奸生恨還是另有隱情? / 231
趁夜逃走,野外求生 / 233
家破人亡,再投羅網 / 237
關押月余,承認投毒 / 240
刑訊逼供,又是刑訊逼供 / 247
作案時間,還是作案時間 / 249
留有余地,依然留有余地 / 251
堅持申訴 / 252
接力申訴,南昌會見 / 256
實地踏勘 / 258
再次再審 / 259
庭前會議,質疑死因鑒定 / 260
09
目錄
釜底抽薪:質疑毒化鑒定 / 263
釜底抽薪:桂花奶糖缺乏關聯(lián)性 / 267
作案時間:證人的作證能力 / 268
結局:無罪釋放! / 269
最后的反思 / 270
中場感言(代后記) / 273